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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浙江南浔区医疗卫生单位赴温州医科大学招聘公告

发布:2017-10-30 20:17:52 字号: | | 【 打印 】
  2017年浙江南浔区医疗卫生单位赴温州医科大学招聘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5日 9:00-12:30。报名地点: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求新楼广场。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湖州市南浔区医疗卫生单位赴温州医科大学优先招聘2018年医疗卫生专业应届毕业生公告
  根据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事业单位招考工作有关规定,现就南浔区各医疗卫生单位赴温州医科大学优先招聘2018年医疗卫生专业应届毕业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医疗卫生单位事业编制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9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医学类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自愿履行医疗卫生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职责,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具备招考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要求;
  4.身体健康,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以下情形的不宜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以及其他不适宜担任医务人员职务的,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现场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位报考人员限报参加此次现场招聘会的湖州市南浔区医疗卫生单位中的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5日 9:00-12:30
  报名地点: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求新楼广场
  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详见附件2)一式两份(粘贴本人近照)、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各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区卫计局负责复核。
  (二)面试、签约
  面试时间:2017年11月25日13:30
  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由区卫计局负责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迟到者视作自动放弃。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各职位根据考生面试成绩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签约对象;若按招聘计划确定签约的最后一名出现面试成绩并列,加试一个专业知识面试题,并以此成绩为最终成绩。
  (三)体检
  已签约考生确定为体检对象,人员名单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将在南浔区人力资源网上公布。
  体检工作由南浔区卫生计生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及程序工作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负。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否则视作放弃。体检结果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四)考察
  由各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和程序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五)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南浔区人力资源网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被确定为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凭毕业证书、报到证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不能在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证书的,不予录用。
  (六)递补
  拒绝签订就业协议、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决定,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因学校或其他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不能在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不予录用;
  (二)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对报考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相关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具体联系方式见下表:
  南浔区卫生计生局组织人事科:0572-3020672
  南浔区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组监督电话:0572-3090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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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浔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