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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公安局招聘协警公告

发布:2017-11-17 11:56:44 字号: | | 【 打印 】
  磐安县公安局招聘协警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0日至11月 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磐安县公安局招聘协警公告
  为加强我县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改善城乡交通安全环境,根据《磐安县行政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暂行)》(磐人社[2016]6号])的有关规定,县公安局决定公开招聘合同制交通协管员1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磐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协警11名,招聘对象、岗位、条件及待遇等详见《磐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招聘协警计划表》(附件一)。也可登录磐安人才网(www.parcsc.com)查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招聘单位负责受理和汇总。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0日至11月 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人力资源市场(振兴街55号)
  县人力社保局就业处报名咨询电话:84661822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咨询电话:84883300
  3.报名要求: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年龄为18周岁(1999年11月20日以前出生)至35周岁(1982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
  3.退伍军人和具有机动车驾驶证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4.身体健康要求:
  (1)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视力条件为双侧单眼矫正视力在1.0以上,身高在165CM以上。
  5.服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岗位分配。
  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村)出具本人行为表现情况(含家庭成员情况)证明并盖章(附件二),并填写报名表一份。
  报名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按照公告公布的条件填写《编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可在磐安人才网www.parcsc.com自行下载),并提供与之相符且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报考人员的相关证件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负责。应聘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发现不具有报名资格或伪造报名材料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有违法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曾被其他单位辞退的。
  (三)笔试
  笔试由县人力社保部门组织实施。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包括道路交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公文写作等。考试时间、地点、内容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按照实际参加考试人数淘汰20%的比例划定。
  (四)确定面试对象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数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个名额如笔试成绩相同的,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招聘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五)面试
  面试由人力社保部门组织实施。
  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六)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进行体检。
  (七)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人力社保部门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如体检合格人数不足计划招聘岗位数,按报考该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参加体检。报名人数少于招聘岗位数,按实际人数确定。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由招聘单位具体实施。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八)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在磐安人才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特别提示
  1. 本次招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复检)结果、入围考察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在磐安人才网(www.parcsc.com)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磐安人才网(www.parcsc.com)公告栏查询信息,有关事项不再另行通知。
  2. 应聘人员对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含本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人力社保部门反映。联系电话:0579-84661822。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和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磐安县公安局公开招聘协警公告
  一:磐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招聘协警计划表
  二:《证明》
  三:《编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磐安县公安局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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