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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宁波教育局直属学校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和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18-01-02 15:13:43 字号: | | 【 打印 】
 2018浙江宁波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和工作人员76人公告(第二批)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宁波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甬教人〔2008〕12号)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教育局直属26所学校(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68名,工作人员8名。有关事项公告已发布,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此次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的学校为宁波市教育局直属全民事业学校,分类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预算形式为全额拨款。招聘学校的详细简介情况见相关学校网站。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或试讲、技能测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及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岗位表|职位表】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等资格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各级各类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聘教师岗位的可先应聘,如本次公开招聘被录用,须在录用起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此次招聘教师岗位中信息技术(计算机类)、音乐类(钢琴声乐、舞蹈)、文秘、旅游管理、捷克语、法语、西班牙、韩语(朝鲜语)、物联网、会展、电气实训教师、模具实训教师、科研职业教育类、轨道交通类、广电传媒、新闻传播、数字媒体类、护理、临床医学、电工电子、特殊教育、园林绿化、烹饪面点、机器人、形象设计、空乘服务等专业课教师岗位历届毕业生也可先应聘,同样须在录用起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他教师岗位历届毕业生报名时均须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六)宁波大市范围内的事业编制教师及民办学校在职教师需要取得所在学校的同意。
  (七)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学校、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具体详见附件1。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快速报名入口】
  1.网上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月2日。
  2.现场确认时间、地点:2018年1月5日(上午8:00-11:30,下午1:00-4:00);宁波市学生职业体验拓展中心(宁波鄞州区文苑路462号)2号楼五楼。相关招聘学校咨询电话、联系人详见附件1。
  3.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先通过宁波教育人事网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rsc.nbedu.net.cn),点击网站主页右侧浮动图片进入报名页面,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2日。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现场确认:在2018年1月5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00-4:00携带报名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现场审核确认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现场确认所需材料:报名表1份(公告附件2,可下载后填写)、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本人简历、身份证、学生证、教师资格证、学校就业推荐表(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学校出具的从事相关教学工作的证明、高中相关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教练员证、英语专业八级证、及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获奖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硕士研究生的要求同时携带本科学历学位及相关材料。具有事业身份或民办学校在职教师身份人员根据要求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
  4、针对往年报考情况,经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同意,认定以下32个岗位(招聘34人,具体见下表)为紧缺岗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时,按实际报名人数参加考试。(附件)
  报考其他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5、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2018年1月9日前在宁波教科网站上公布,同时公布考试时间及准考证下载时间等其他相关事项。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将分别采取笔试、面试、试讲、技能测试等或相组合的形式,其中笔试、面试一律委托第三方独立机构命题。各招聘岗位考试具体形式详见下表:(附件)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相关学科专业知识、教材教法、教学设计及综合公共知识等,具体考试科目由教育局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淘汰;各招聘学科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上时,以60分为笔试合格分数线;各招聘学科应聘人员平均分数在60分以下时,以学科考生的平均分为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试讲(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试讲或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试讲(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在宁波教育人事网(http://rsc.nbedu.net.cn)公布并由招聘学校(单位)电话通知进入试讲环节的考生。
  (2)试讲(面试)+技能测试
  试讲(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课堂教学能力、专业知识、综合知识和操作技能。试讲(面试)形式包括课堂教学和综合(或专业)知识、操作技能测试三类;试讲(面试)总分为100分。
  课堂教学和综合(或专业)知识考核占60%、操作技能测试占40%;
  非教师(工作人员)岗位的面试采取专业知识+技能操作测试方式,专业知识占40%、实际操作技能测试60%。试讲(面试)总成绩不足60分者予以淘汰。
  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面试)。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因放弃试讲(面试)产生的空缺入围名额不递补。
  (3)成绩
  采取笔试+试讲(面试)相结合的岗位,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试讲(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采取直接试讲(面试)的岗位试讲(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采取笔试+试讲(面试)相结合的岗位,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试讲(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于试讲(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教育人事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体检与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予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宁波市教育局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市教育人事网、宁波教科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9月30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其中要求的英语八级证书须于2018年6月30日前取得)。报考人员为国(境)外留学毕业生的,应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认定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如届时上述二类人员未取得相应认证书或学历学位证书(及英语八级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被录用人员须与招聘学校按事业单位聘用制度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规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年)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三)被录用人员应在被录用起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到期未取得的,学校将不再聘用上岗。
  (四)联系电话:89183384(宁波市教育局人事处);联系人:符老师。宁波教育人事网网址:(http://rsc.nbedu.net.cn)
  (五)监督电话:89183361(宁波市教育局监察审计室)。
  原标题:2018年宁波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和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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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教育局
  201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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