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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宁波市象山县信访局招聘公告

发布:2018-12-29 10:40:37 字号: | | 【 打印 】
  2018年宁波市象山县信访局招聘公告已公布,招聘编制外人员1名,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报名地点:象山县信访局二楼203室(丹东街道后堂街23号县信访局西楼)。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象山县信访局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拟招聘编制外人员1名,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及名称
  1.单位:象山县信访局;
  2.岗位名称:驾驶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象山户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28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C1及以上驾驶证;
  5.具有2年及以上实际驾驶经验。
  三、工资待遇
  1.年收入为3.5万元;
  2.五险保障;
  3.其他待遇。
  以上待遇以签订劳动合同为准。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象山县信访局二楼203室(丹东街道后堂街23号县信访局西楼);联系人:周主任;联系电话0574-65785550。
  3.报名要求: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驾驶证、报名表(见附件)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1张前来报名。
  五、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1.考试
  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新聘用人员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试行1 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本次招聘工作受县纪委派驻第一纪检组的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2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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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象山县信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