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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丽水市民政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18-12-29 10:43:29 字号: | | 【 打印 】
  2018年丽水市民政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招聘工作人员2名,报名时间、地点:2018年1月2日-4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丽水市民政局(莲都区花园路1号市行政中心裙楼312办公室)。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丽水市民政局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丽水市民政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市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2名(非编内;因工作需要,该岗位需参加24小时值班)。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爱岗敬业;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以后出生);
  (四)从事财务、教育教学或文秘工作经历2年以上者或具备B1驾照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2018年1月2日-4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丽水市民政局(莲都区花园路1号市行政中心裙楼312办公室);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从业经历、工作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报名表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
  (二)面试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统一组织面试,面试注重对考生综合素质、人际交往、综合分析能力、岗位匹配性等方面进行了解。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按照招工标准,费用自理。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四)研究决定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研究确定聘用人选。
  (五)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管理
  被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
  联系人:丁洁婷,联系电话:2091576;
  楼 锦,联系电话:2159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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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丽水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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