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州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
2019年浙江省湖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
湖州地处浙江北部、太湖南岸,是环太湖地区唯一因湖而得名的江南城市,是全国首个地市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下辖两区三县,总面积582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302万。湖州区位优势明显,高铁到杭州20分钟、到南京40分钟,到北京只要4个小时,沪苏湖铁路建成后到上海仅30分钟。湖州美丽宜居富饶,素有“丝绸之府、鱼米之乡、文化之邦”的美誉,是“两山”重要思想的诞生地。湖州是长三角地区经济最活跃、社会最和谐、生态最优美的区域之一,也是长三角城市群的生态绿心、滨湖花园、人居典范、创业福地。“行遍江南清丽地,人生只合住湖州。”这既是元代诗人戴表元对湖州最宜人居环境的赞誉,也是今日湖州生态的真实写照。随着长三角区域一体化上升为国家战略,“南太湖新区”列入浙江四大新区之一,湖州正以更加积极、更加开放的姿态主动融入长三角区域发展。
为引进培养和储备一批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人才,助力湖州高质量赶超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5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2019年湖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36所A类“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2、国(境)内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其本科为36所A类“双一流”高校毕业。
3、位列ARWU、THE、U.S.News、QS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100名的国(境)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招聘范围。
三、招聘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取得外国国籍或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志于从事党政和经济、社会管理工作,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3、学习成绩优良,硕士研究生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在2019年10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
4、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5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6、符合招聘计划中规定的拟任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处分处理人员,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不得录用为事业编制人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在湖州组织工作网、湖州人才网及相关大学就业信息平台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2、组织报名。采取统一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即日起—2019年5月10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报名人员须如实按要求填写《2019年湖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于规定时间内将报名登记表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邮件主题请注明:2019年湖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邮箱详见公告附件1。
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各需求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并向面试对象发送《面试邀请通知书》。入围面试人员与招聘岗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2:1。
4、组织面试。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核,面试对象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无法提供,由本人出具书面证明)。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办法另行通知。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来湖参加面试的考生,国内往返高铁票、汽车票以及在湖住宿费用,由各需求单位按有关规定据实报销)
留学归国人员在资格复核时,还需提供国境外高校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5、体检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视情按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公示聘用。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通过湖州组织工作网、湖州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选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相关政策
1、人事关系。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录用后全部聘任到浙江省南太湖创新发展研究院。博士研究生拟聘任7级管理岗位职务(相当于正科级职务);硕士研究生拟聘任8级管理岗位职务(相当于副科级职务)。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培养锻炼。招聘人员列入市委组织部管理和培养。聘用人员报到后,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到市级重要部门(即各需求单位)实践锻炼,期限一般为3年。实践锻炼期间,由市委组织部和实践锻炼所在单位共同管理,日常管理以所在单位为主。
3、待遇保障。来湖工作后,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湖州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政策。实践锻炼期满,经市委组织部和实践锻炼所在单位共同考核合格的,人事关系转入相应事业单位。工作表现突出、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可择优调入机关工作。
4、咨询方式。拟报名人员对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需求单位联系,需求单位的咨询电话已在公告附件1上列出。对招聘政策需要咨询的可与中共湖州市委组织部联系,联系电话:0572-3390661。
本公告由中共湖州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公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中共湖州市委组织部
中共湖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