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浙江温州市永嘉县教育局下属学校引进教师公告(16名)
2021浙江温州市永嘉县教育局下属学校引进高层次教师公告(16名)已公布,报名时间和地点:1.2021年5月21日下午14:00至17:00,报名地点:西安大唐西市酒店金色大厅(西安市莲湖区劳动南路118号大唐西市五坊)。2.2021年5月27日至2021年5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报名地点:永嘉县教育局(县教育研训大楼1406材料审核室)。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1年永嘉县教育局下属学校引进硕博
高层次人才公告
高层次人才公告
一、引进单位及具体岗位要求
计划引进公办学校教师16名。各引进学校具体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永嘉县教育局下属学校引进硕博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2-1)。
二、引进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引进对象
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应历届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且硕士研究生、本科所学专业都与报考学科专业对口。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岗位所需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职高财会、职高计算机岗位的对象可放宽到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不能如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解聘。)以及专业对口。
3.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教学基本功,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引进程序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具体程序及方式如下: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2021年5月21日下午14:00至17:00,报名地点:西安大唐西市酒店金色大厅(西安市莲湖区劳动南路118号大唐西市五坊)。
2.2021年5月27日至2021年5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报名地点:永嘉县教育局(县教育研训大楼1406材料审核室)。
(二)报名所需材料
1.如实填写《2021年永嘉县教育局下属学校引进硕博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2),带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
2.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身份证、学生证、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含有效期限内的二维码)等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非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核签约
考核采用面谈、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谈、面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入围体检。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为1:1的,采用面谈的方式确定体检对象。
2.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大于1:1的,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体检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对象。
3.入围体检人员须于当日签订就业意向书,未签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可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人员的,相应取消或核减该岗位计划数。
(四)体检和考察
入围体检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不再递补。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考核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考核。
(五)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对象,在中国永嘉公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引进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交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并将个人档案寄送永嘉县教育局人事教育科(地址:永嘉县东城街道码道街67号,邮编:325100)。不按规定时间提交相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就业协议。对证件不全、档案未转入、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或接到举报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四、政策待遇
(一)个人专项奖励。对全职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双一流”大学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30万元、5万元的个人专项奖励,分5年等额发放。
(二)就业补贴。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对全职新引进35周岁以下的博士研究生、世界大学排名前200位或国内“双一流”大学的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6万元、4万元的就业补贴。
(三)住房保障。对全职在永嘉县教育局下属学校工作的,可享受以下住房政策:
1.购房补贴:给予博士研究生3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2.配售人才房:对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按房源备案价的60%、70%配售120平方米、90平方米的人才住房。
3.配租人才房:对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按同地段住房租金评估价的30%配租90平方米、40平方米左右的人才住房,租赁期限累积不超过8年。
五、其他事项
(一)凡是符合报名条件且接到面谈、面试通知并参加的对象,由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一次性路费补贴(人民币):市外省内的300元、省外国内的500元。
(二)本次招聘人员在永嘉县教育局下属学校最低服务期限为5周年。县外在编教师在8月底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将在永嘉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网址:http://www.yj.gov.cn/col/col1229265592/index.html),不再另行通知。
(四)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对已经选择聘用岗位但放弃聘用资格或不按规定时间向聘用单位报到的考生,取消本次录用资格和下年度教师招聘报考资格。
(六)咨询电话:中共永嘉县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0577-57756270,永嘉县教育局人事教育科(人才工作科)0577-67222872、0577-67222061,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577-57756558。
本公告由中共永嘉县委组织部、永嘉县教育局、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文章来源:http://www.yj.gov.cn/art/2021/5/14/art_1229248200_39241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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