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浙江龙泉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0名)
2021浙江龙泉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0名)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报名地点:龙泉市公安局一楼大厅右侧会议室。更多招考可以关注:“浙江公务员考试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zjgkw_org,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1年龙泉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提升社会面防控能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含监察留置看护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含监察留置看护队员9名)共20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2021年龙泉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含监察留置看护队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要求(详见计划表)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和工作能力。
4.户籍要求以2021年9月3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龙泉市公安局一楼大厅右侧会议室;
3.报名当场填写报名表,同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一寸免冠彩色近照1张,符合放宽报考条件人员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审核通过的,当场发放体能测试通知书。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为2021年10月9日9:00—12:00。
凭本人身份证、体能测试通知书、《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防控承诺书》参加体能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科目为:100米跑、1000米跑(女性为800米)、俯卧撑(女性为仰卧起坐)、立定跳远等4个项目,每项100分,共400分,体测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
通过体能测试后,取得笔试资格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前到龙泉市公安局(702办公室),凭本人身份证领取笔试通知书,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体能测试后,测试合格人员不足招聘计划数1.2倍的,招聘计划相应核减或取消,并在龙泉市政府网上予以公布。
(三)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1年10月17日9:00—11:30。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知识约占60%),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体能测试合格者(单项35分(含)以上,且总分200分(含)以上),结合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被确定为面试对象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到龙泉市公安局(702办公室)领取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前到龙泉市公安局(702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实施2天前,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4×30%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五)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
(六)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按以下公式合成成绩:
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4×3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体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并在龙泉市政府网公布。总成绩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
(七)体检、考察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政治考察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以及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是否存在不宜报考的情形。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放弃体检、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有不合格的,在该岗位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龙泉市政府网公布。
(八) 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龙泉市政府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根据公示结果情况和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按报考总成绩排名,确定分配岗位。
若聘用期间,聘用人员因各种原因解聘出现工作岗位空缺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若总成绩相等,以体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未聘用人员的递补资格保留一年,按本次招聘各岗位录取人员的首批报到时间为准开始计算)。
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1个月的试聘期。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龙泉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统一缴纳“五险一金”。
四、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本次体能测试,应在测试前14天(10月9日前)申领丽水“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体能测试。
“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考前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设区市或县(市、区)旅居史已满14天;国(境)外旅居史已满28天,但无发热(腋下37.3℃以上)、咳嗽、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考生,需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
“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满14天或国(境)外旅居史满28天,出现相关症状的考生,须在我省定点医院诊治排查后,需提供考前7天内2次(第2次需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两次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
“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相关症状的考生,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 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龙泉市公安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78-7661587)报告,提供出院、解除隔离管控证明及7天内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诊断证明,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体能测试;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28天内国(境)外旅居史,治疗期内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内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试; 无法提供疫情防控要求所需相关证明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体能测试; 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现场组织工作。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主动配合执行相关健康管控措施;报名时,考生应当如实申报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态并填写《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防控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其诚信档案,若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 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将另行公告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核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有关人事考试规定执行。
(三)各科目(笔试、体能、面试)考试前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四)本次招聘的考试成绩、有关通知、公示等信息,统一在龙泉政府网(http://www.longquan.gov.cn/公示公告栏)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自行留意。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泉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龙泉市公安局政治处0578-7661587
监督电话:龙泉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委监察组0578-7661597
龙泉市公安局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4日
文章来源:http://www.zhuji.gov.cn/art/2021/9/26/art_1452711_590579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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