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浙江金华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执法辅助人员公告(50名)
浙江金华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执法辅助人员公告摘要
2022年浙江金华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执法辅助人员公告告已发布,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执法辅助人员50名,本次招聘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6月10日8:30-6月13日17:30。应聘人员登陆东阳市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用书,有需要的考生可参考2022年浙江事业单位考试课程进行备考。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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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执法辅助人员公告正文
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执法辅助人员公告
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执法辅助人员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执法辅助人员的义务;
2、中国国籍,年龄18周岁至45周岁;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工作强度大,建议男性报考);
5、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二、招聘流程
(一)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6月10日8:30-6月13日17:30。
应聘人员登陆东阳市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平台进行注册报名。
(二)资格审查
时间:2022年6月13日。
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及未通过审核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审核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必须在报名期限内改报,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改报),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报名岗位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2年6月16日上午9:00-6月17日下午5:00。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可在同一网址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准考证打印下载入口>>>
如不符合条件和职位要求而发生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以实际参加考试并取得有效分数的人数及笔试总成绩,计算出笔试总成绩平均分(取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总成绩平均分为合格分,低于合格分的不进入面试。
报考人员必须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携带2B铅笔及黑色水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初步定在6月18日(星期六)下午,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
2、资格复审
面试前,用人单位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的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材料不全或者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填写内容、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
入围面试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3、面试
各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如笔试成绩相同,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对象将在东阳人才网上公布。
面试内容为结构化试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
领取面试通知书时,已有工作单位的或已与工作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需提供原所在单位同意参加面试的材料。未提供材料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按时与原工作单位解除聘用(协议)关系的将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办法
岗位的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入围;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则进行笔试加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
五、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六、考察聘用
(1)体检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须进行笔试加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3)考察不合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及在考察、公示过程中自动放弃的,缺额职位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考察合格公示后自动放弃的,缺额职位不再递补;
(4)考察合格公示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考察对象名单公布后至办理录用报到手续期间,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考是否录用的依据。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坚持“两公开一监督”的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操作程序,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按规定严肃处理。
(2)报考人员在各个环节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工资待遇按照东阳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合同制职工用工管理的实施意见规定执行。
(4)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报名的考生应出示浙江“健康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记录“二码联查”。“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资格复核、笔试、面试等环节。
(5)考生报名后应及时上“东阳人才网”查询有关通知(领取准考证通知、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通知、综合成绩、体检入围人员名单、体检复检结果、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在网上公布),各事项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共同研究决定。(电话:0579-86675811)
文章来源:http://www.dyrcsc.cn/#/info?id=4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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