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浙江金华市磐安县卫健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公告(128名)
浙江金华市磐安县卫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摘要
2022年浙江金华市磐安县卫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已发布,公开招聘卫技人员128名。报名时间:2022年6月20日9时至6月23日17时。笔试时间:初定7月2日,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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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市磐安县卫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正文
2022年磐安县卫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为满足我县医疗卫健事业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 批专业技术人员,现根据《磐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 (试行)》有关规定,就2022年我县卫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卫技人员128名(详见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事业心和责任心强。
2.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 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 考岗位属紧缺专业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放宽到40周岁(1982年1 月1日以后出生)。
紧缺专业按(磐卫〔2019〕43号)文件规定:即指临床医学、 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麻醉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眼科学(眼 视光学)、五官科学、精神卫生等8个专业。
3.2019年以前毕业的往届生要求取得相应专业的执业资格。
4.户籍:面向全省招聘,其中基层护理岗位面向本县;临床医学 等紧缺专业及中医、康复专业的户籍放宽到全国。
“磐安县户籍”包括:
(1)本人户口在磐安(以2022年6月1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本人出生地在磐安(以户口簿、出生证明为依据);
(3)本人或父母或夫(妻)一方在磐安有长居地的(以户口簿、 结婚证、房产证为依据);
(4)父母或夫(妻)一方户口在磐安或是磐安机关事业单位正 式在编在职工作人员的(以户口簿、结婚证、工作单位说明为依据);
(5)2022年6月16日前在磐安企事业单位工作并签订劳动合 同满3年以上的(须经劳动合同备案部门备案,并以劳动合同和养 老金缴纳时间一致为准);
(6)生源地为磐安的人员(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 户口所在地)°
属(2)-(6 )种情形的,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相关材料。
5.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6.县外正式在编人员报名,须有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县内在 编人员报考全额岗位也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限考条件:在本县卫健事业单位辞职、解聘、历年报考放弃 录用(含入围考察)等未满五年的人员、定向委托培养人员不得报 考(考取全日制本科、研究生的除外)°
8.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9.须回避的,按《磐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试 行)》(县委办〔2019〕51号)规定执行。
10.面向曾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一线护理人员招聘的以 省级抽调文件为准。
二、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笔试、面试、 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根据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分 到低分择优聘用。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注册及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6月20日9时至6月23日17时。
网址: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 填写有关信息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选择岗位,视为无效 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 一致。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6月20日9时一6月24日17时。
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 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 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资格初审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三)缴费确认
时间:6月20日9时一6月25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需在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办理网 上缴费,缴纳考务费50元。逾期不缴费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四)岗位调剂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1. 5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 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应聘该岗位的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 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
个别缴费确认人数较多的岗位与个别缴费确认人数不足的岗位 之间,经县卫生健康局、磐安县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商县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进行适当调剂。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6月28 0 9时一7月2日9时30分
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自行下 载打印准考证。
(六)笔试
1.笔试时间:初定7月2日,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总分120分,分县属卷(A卷)和基层卷(B卷)。
(1)临床(全科)、病理、心电诊断、麻醉、医学影像、精神 卫生等岗位:医学基础知识和内科学、外科学、诊断学等专业知识。
(2)护理岗位:医学基础知识和内科护理、外科护理、基础护 理学知识。
(3)中医、康复等岗位:中医和中西医结合基础知识、中医和 中西医学临床知识。
(4)口腔、药学、中药学、检验、技术类、医院感染管理、病 案信息技术等岗位:医学综合卷。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形式:闭卷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 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5.最低分数线要求:以同类携卷参加考试人员笔试平均成绩85% 的标准划定最低分数线(保留两位小数),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得 入围面试。
(七)资格复审和面试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规 定时间、地点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者, 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 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 2022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 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 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考岗位所 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 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正式在编人员,还须 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3比例确 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岗位按1: 2确定面试对象。 最后一名如笔试总成绩相同,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 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八)体检、考察
按笔试、面试成绩6: 4计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 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其中招聘岗位在3名及以上的按1: L5确 定体检对象(有小数的四舍五入)o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卫生 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 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 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 140号)政策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 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均不再递补。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 1的比例 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办法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 行)》。考察环节中若有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在该岗位体检合格 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 高的入围考察。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九)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磐安县政府网 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 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签约手续。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 在2022年7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后一律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人员要求在我县医疗卫生单位 服务5年以上(规范化培训时间除外),基层全科2岗位要求服务 年限不少于8年(规范化培训时间除外)。无执业资格人员在聘用 后3年内必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批之前放弃聘用的,在该岗位体检合格人 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录用;在聘用审批之后 放弃聘用的,不再递补。
三、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有关情况(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结果、拟 聘人员公示等事宜)在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 〃www. panan. gov, cn/ )或“健康磐安公众号”上公布,请及时登录查询,不再另行通知。全日制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应届毕业 生到基层工作的,按政策给予学费补偿。
(二)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部制定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对违纪违规行为,按《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 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要求,上报浙江信用网予以公布。希望广 大报考人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 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三)报考人员在任一环节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 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不安排也不委托、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安 排任何培训班。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招 聘组织单位无关,请报考人员务必不要轻信。
(五)本公告由磐安县卫生健康局、磐安县县域医疗卫生服务 共同体负责解释。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公告发布后5日内提 出。
(六)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接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纪检组的监督。
(七)疫情期间,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本次招聘考 试相关的疫情防控指引要求(附件3),其他具体防疫措施由招考组 织部门视情进一步开展,报考人员应根据要求配合执行。
(八)各招聘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县人民医院:周先生 0579-84651143
县中医院:卢女士 0579-84658813
县二院:戴女士 0579-84712503
基层分院:周先生0579-84651143
妇保计生中心:陈先生0579-84652283
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磐安县卫生健康局
磐安县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
2022年6月16日
文章来源:http://www.panan.gov.cn/art/2022/6/16/art_1229420643_39876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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