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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浙江舟山市定海区人才储备中心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公告(14名)

发布:2022-09-23 10:50:47 字号: | | 【 打印 】
\ 浙江舟山市定海区人才储备中心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公告摘要

  2022年浙江舟山市定海区人才储备中心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公告已发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14名,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10日下午16:00止,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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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舟山市定海区人才储备中心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公告正文

2022年舟山市定海区人才储备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公告
 
  为加快新区时代定海现代化建设,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舟山市定海区人才储备中心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舟山市定海区人才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区人才储备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舟山市定海区对人才引进体制机制的一种探索和创新,为高层次与紧缺专业人才的引进提供一个平台。
 
  二、招聘计划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14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计划数等详见《2022年舟山市定海区人才储备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计划》(附件1)。
 
  三、信息发布平台
 
  1、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nghai.gov.cn);
 
  2、定海党建网(http://dhdj.com.cn)。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定海党建网、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的具体查询途径为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招考录用)公布。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定海党建网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除应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10月10日后出生);
 
  5、要求“浙江户籍”的以2022年10月1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2)在人事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第四条规定四类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4)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鉴于国外高校与国内高校在专业名称上的差异,或在外文翻译成中文后专业名称上的差别,留学人员可报考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的岗位。
 
  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2022年10月10日。
 
  五、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10日下午16:00止,逾期不予受理报名。
 
  2、报名所需材料:
 
  (1)《2022年舟山市定海区人才储备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2,填全个人简历、粘贴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户口簿 (提供户主页和本人页,户籍不限的可不提供);
 
  (4)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由应聘人员自行打印,手写体签名);
 
  (6)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报考材料。
 
  3、报名方式:报名材料要求完整、齐全,应聘人员应对上述证明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有资料均需原件扫描成PDF格式,一并发送至报考单位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名应设为“报考**单位**岗位+姓名”。
 
  4、电子邮件报名的邮箱及咨询电话:
 
  (1)应聘定海区委区政府政策研究中心“综合文字”岗位,请发送邮件至电子邮箱:qwbrjk@163.com ,报名咨询电话:0580-2030378;
 
  (2)应聘定海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调研中心“经济研究”岗位,请发送邮件至电子邮箱:dinghairenda@163.com ,报名咨询电话:0580-2042372;
 
  (3)应聘定海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经济分析”岗位,请发送邮件至电子邮箱:332438093@qq.com,报名咨询电话:0580-2054336;
 
  (4)应聘定海区水利管理站“水利建设与管理”岗位和“水利规划与建设”岗位,请发送邮件至电子邮箱:396541837@qq.com,报名咨询电话:0580-2554168;
 
  (5)应聘定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病预防控制”岗位,请发送邮件至电子邮箱:dhwjjrsk703@vip.163.com,报名咨询电话:0580-2026012;
 
  (6)应聘定海区市政园林管理中心“市政建设管理”岗位,请发送邮件至电子邮箱:1346618520@qq.com,报名咨询电话:0580-8178011;
 
  (7)应聘定海区海洋科技产业园管理中心“经济管理”岗位,请发送邮件至电子邮箱:506509865@qq.com ,报名咨询电话0580-8062812;
 
  (8)应聘定海区重大项目服务中心“综合管理”岗位,请发送邮件至电子邮箱:472212317@qq.com ,报名咨询电话:0580-8520675;
 
  (9)应聘定海区白泉镇便民服务中心“法律”岗位,请发送邮件至电子邮箱:779684601@qq.com,报名咨询电话:0580-8177337;
 
  (10)应聘定海区马岙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工程管理与规划设计”岗位,请发送邮件至电子邮箱:904428931@qq.com,报名咨询电话:0580-8173658;
 
  (11)应聘定海区环南街道综合安全管理中心“法制审核”岗位,请发送邮件至电子邮箱:274483074@qq.com,报名咨询电话:0580-2054927;
 
  (12)应聘舟山市金塘综合服务中心“工程管理”岗位,请发送邮件至电子邮箱:jintangzuzhi@163.com,报名咨询电话:0580-8041262;
 
  (13)应聘定海区城东街道综合安全管理中心“财务”岗位,请发送邮件至电子邮箱:562332470@qq.com,报名咨询电话:0580-2617131;
 
  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岗位合格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须在考试前按照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具体信息详见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定海党建网上的通知)。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原件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原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应聘者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的,需携带委托人本人签名的委托书、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资格审查贯穿于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整个过程中,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资格审核工作由各招聘单位的主管单位负责。
 
  (三)考试
 
  考试一般采取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列入体检、考察对象。经资格复审,如果合格报名人数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25倍及以上的,则在面试前增加面谈环节,面谈满分为100分,面试对象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6的比例确定,面谈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若面试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
 
  考试工作由定海区组织、人事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实施。考试时间、地点在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定海党建网上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并按照有关操作规程执行。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考核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入围考核人员,并在定海党建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采取“先试用后入编”的方式,与区人才储备中心签订一年劳动合同,作为试用考核期,试用考核期管理由用人单位负责。试用考核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区人才办备案。试用考核期考核不合格的,由区人才储备中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入围考核人员公示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在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后再出现放弃、取消或不合格情况的,不再递补。
 
  六、薪酬待遇
 
  试用考核期的薪酬实行年薪制,本科生15万元(含五险一金,下同),硕士研究生16万元,博士研究生18万元。
 
  七、公示及聘用
 
  试用考核期考核合格的人员,在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nghai.gov.cn)、定海党建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列入事业编制管理,正式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一)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中共舟山市定海区委组织部  0580—2601592;
 
  2、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80—2601527。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其他事项
 
  1、有关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中共舟山市定海区委组织部、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中共舟山市定海区委组织部 0580—2601592;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80-2037438。
 
  2、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和相关安排,具体要求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定海党建网公告。
 
  中共舟山市定海区委组织部
 
  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1日
 
  文章来源:http://www.dhdj.com.cn/art/2022/9/21/art_10847_495713.html
 
\ 浙江舟山市定海区人才储备中心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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