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浙江温州市永嘉县国企联合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5名)
浙江温州市永嘉县国企联合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摘要
2023年浙江温州市永嘉县国企联合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经研究决定,组织永嘉县国有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5名。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1日9:00-12月12日17:00。笔试时间:2023年12月30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更多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获取
浙江温州市永嘉县国企联合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正文
2023年永嘉县国有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和优化国有企业人才队伍,根据《永嘉县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办法》(永政办发〔2020〕38号)文件精神及永嘉县财政局(国资办)核准的招聘计划数,受永嘉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委托,经研究决定,组织永嘉县国有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5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资历以及技能资格等其他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研究生;现役军人;
2.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3.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
(一)《2023年永嘉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见附件1)
(二)《2023年招聘单位简介》(见附件2)
(三)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起止的,计算时间均统一截至2023年12月11日,“年”均指周年。
(四)报名专业资格审查按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3)执行。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与职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名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招聘单位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审查。
(五)在编公务员、事业人员、机关工勤人员不得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国有企业劳动合同工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须在入围体检名单公布之日起30日内提供)。
(六)面向“部队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的岗位(职位代码133),仅限以下对象报名:
1.从永嘉县应征入伍,入伍时已经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2.从永嘉县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大学生(包括应征当年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对象),退役后继续就读,并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报考对象属于正常退役士兵,已政策安置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得报考,在服役期间受过行政或党内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1.报名和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1日9:00-12月12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2月11日9:00-12月13日17:00。
报考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注册个人信息选择岗位报名后,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仅注册不报岗位或未进行报名确认的,视为无效报名。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报考人员须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2.开考比例要求:招聘岗位需求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确认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聘用计划。核减或取消的聘用计划将在“中国永嘉公务网”予以公布。聘用计划取消的,请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于2023年12月14日17:00前按通知要求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
3.准考证打印:符合报名条件完成的考生于2023年12月27日上午9:00至12月30日上午9:30前登录报名系统,点击“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具体由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1.笔试具体时间及科目:
时间:2023年12月30日上午9:00-11:00;
科目:详见附件1“笔试科目”栏。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三)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需求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如遇比例内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面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入围资格复审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和对象在“中国永嘉公务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3.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安排招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拟面试考生报名注册时填写的各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报考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4.在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岗位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下列人员还须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面向“部队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入围对象,须事先填写资格审核表(相关表格到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综合科领取,地址:永嘉县公共文化活动中心15楼1525办公室),并到有关单位签署意见,提供入伍通知书和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应征入伍的,还须提供保留入学资格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予入围面试。如有资格复审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其空缺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笔试成绩同分的,则一并入围面试)。
6.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面试对象、时间、地点及相关通知均公布于“中国永嘉公务网”,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凡在面试3天以前,入围面试人员书面申请确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如遇笔试成绩同分的,则一并入围面试;其他出现的面试空缺情况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达不到合格分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200分,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五)体检、考察
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需求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若遇比例内最后一名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需另行加试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安排
体检工作由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体检对象、时间、集中地点及相关通知均公布于“中国永嘉公务网”,不再另行通知。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体检环节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完成后,进入考察程序。
3.考察安排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考察对象名单公布后,各招聘单位原则上在30日内完成考察工作,考察对象要积极配合招聘单位完成考察工作。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察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遇比例内最后一名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需另行加试确定体检对象。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聘用计划。
(六)公示、聘用
通过考察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中国永嘉公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的名单均在“中国永嘉公务网”公布。
拟聘用对象的名单自公示之日起,不再递补。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国有企业公开聘用的职工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其他有关事宜,请及时登录“中国永嘉公务网”查询。
四、其他告知事项
(一)本公告公示期自2023年11月30日起至12月10日止。考生对招聘单位的专业设置有异议的,应在2023年12月5日前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意见。招聘单位经研究认为确需增加专业的,须在2023年12月6日前向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增补意见。
(二)户籍要求为“永嘉县”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永嘉县户籍的人员;户籍要求为“温州市”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温州市各县(市、区)户籍的人员。落户时间截至2023年12月11日。
(三)部分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工作,或曾在军队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的经历。
(四)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五)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3年12月1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六)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报名。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需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
(七)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集中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八)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公开招考考试的辅导培训。
(九)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
0577-57756568、0577-57672830。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十)本公告由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30日
文章来源:https://www.yj.gov.cn/art/2023/11/30/art_1229248337_4207172.html
浙江温州市永嘉县国企联合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
点击下载附件:
其他招聘相关资讯推荐阅读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