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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浙江金华市婺城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88名)

发布:2024-03-14 15:44:03 字号: | | 【 打印 】
\ 浙江金华市婺城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摘要

  2024年浙江金华市婺城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因工作需要,婺城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8名工作人员。采取网络报名的形式,不设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3月27日9时—3月29日16时笔试时间:2024年4月27日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地点及相关信息详见《准考证》。不指定参考用书,考生备考推荐参考2024年浙江事业单位课程(点击订购)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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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金华市婺城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正文

2024年金华市婺城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婺城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8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的基本条件。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3.符合职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

  4.年龄计算截止到2024年3月27日止,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93年3月27日(含)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27日(含)以后出生),其它年龄以此类推。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职位及具体条件(见附表)

  驻金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子女不限户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此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请报名的考生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报考。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4年3月27日9时—3月29日16时

  网址: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招聘单位和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3月27日9时—3月29日17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以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改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2024年3月27日9时—3月29日16时)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3.网上缴费

  时间:2024年3月30日9时—4月1日16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可在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办理网上缴费,缴纳考试费100元。逾期不缴费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名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退还报名费。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4月23日9时—4月27日9时。

  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明确的要求参加考试。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总成绩满分100分,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

  1.笔试。

  笔试时间安排在4月27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14:00—15: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总成绩合格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资格复审。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录机关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职称证书等以及其他所需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以本科所学专业报考的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证件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相关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招录机关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3.面试(满分100分)。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职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不足以上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详见入围面试公告。面试合格分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不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三)体检

  按总成绩=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体检参考公务员考录体检的办法进行。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政审。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职位名额1︰1比例确定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及《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

  (五)公示录用

  1.体检、考察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职位名额1︰1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如遇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总成绩再相同者,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的优先。

  2.拟录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有问题但查实后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正式录用手续,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在7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有问题反映并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用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一经录用后,在婺城区事业单位服务年限原则上不得少于5年。

  4.有工作单位的必须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再办理录用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视同自动放弃,取消录用资格。

  四、监督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五、其他事项

  1.考生报名后请适时到婺城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考)查询相关的考试成绩、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录用等有关信息,各事项不再另行通知。如果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或地址等资料有变化,请及时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联系(电话:82368078),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2.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和户口迁入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2024年3月27日(含)止。

  3.非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生报考的,取得毕业证书时间必须在2024年3月27日(含)前;属于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应届专升本人员、研究生)的,取得毕业证书时间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含)前。

  4.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社保缴纳凭证为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5.各岗位所列的学历专业范围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进行设定。

  6.有关专业、学历、学位等具体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对招聘计划中的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以及其他相关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按照招聘计划中招聘单位的联系电话在工作日进行咨询。

  7.招聘对象范围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指:2022年、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8.未明确具体单位的部分岗位,拟录用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由拟录用人员依次自行选择单位。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对象。

  (1)现役军人和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以及本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2)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学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专升本、研究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且2024年3月27日未满影响期的。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5)被有关机构认定在各级各部门人事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尚在人事考试禁考期限内的。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10.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11.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

  12.本公告由金华市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79-82368078

  

  金华市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3日
 
  文章来源:http://www.wuch.gov.cn/art/2024/3/13/art_1229713696_41404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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