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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浙江温州市平阳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66名)

发布:2024-06-13 10:24:18 字号: | | 【 打印 】
\ 浙江温州市平阳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摘要

  2024年浙江温州市平阳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已发布,2024年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66名,其中农村定向3名,特校定向8名,面向优秀退役军人1名。公办幼儿园还将招聘雇员制教师若干名,招聘公告另行发布。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时间:6月15日9:00-6月17日17:00。考生登录报名系统(http://qssy.zjks.com),注册个人信息,选择岗位报名后,由县教育局对考生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仅注册不报岗位或未进行报名确认的,视为无效报名。笔试时间暂定于6月29日,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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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温州市平阳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正文

关于2024年平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严格把好中小学教师“入口关”,切实提高师源质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人〔2015〕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24年平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平阳县户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2.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普通高校专科或本科毕业生;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或2017年起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心智健全,体检符合要求。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及技能条件。

  4.以下考生可以适当放宽要求:报考特殊教育、初中社会、高中地理、高中政治、高中历史的考生;报考中小学体育岗位的优秀退役军人;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考生。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①现役军人、平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②与委培委托单位未解除培养协议或解除培养协议后未满约定不可报考期限的定向生、委培生;

  ③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④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⑤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⑥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有关说明

  1.户籍:平阳县户籍或原户籍为平阳县的高校毕业生;原户籍为非平阳县的高校毕业生,户口落户平阳县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24:00;符合特殊教育岗位专业要求报考特殊教育岗位的考生、报考初中社会、高中地理、高中政治、高中历史的考生和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考生,放宽至温州户籍。报考中小学体育岗位的优秀退役军人,放宽至浙江省户籍。

  2.学历:报考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岗位要求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岗位要求普通高校本科或具有普通高校专科为起点的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中学岗位要求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并获得相应学位。国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24:00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外高校同等学历学位毕业生须于2024年6月14日24:00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教师资格证:考生应具有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证书(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适用于低学段岗位);学前教育岗位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考生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4年7月31日24:00前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则取消录用资格);符合特殊教育岗位专业要求的考生,教师资格证的学科对应不作要求。报考语文学科岗位须具备二甲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其他学科岗位的须具备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4.专业要求:报考学前教育、中小学体育、初中各学科、高中各学科、特殊教育岗位须与普通高校所学专业对口(详见附件3)。物理、化学、生物、科学教育等专业可报考初中科学岗位;政治、历史、地理、人文教育等专业可报考初中社会(包括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岗位;教育学、小学教育、初等教育、特殊教育专业若毕业证书没有注明方向,可按照教师资格证注明的学科进行报考。优秀退役军人报考中小学体育岗位,专业不限。

  5.经资格初审通过后,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中小学体育岗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招聘计划数将纳入普通中小学体育岗位招聘计划,原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一并纳入普通中小学体育岗位的招聘。

  二、报考岗位及指标

  (一)报考岗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相同学科的农村教师定向岗位(下称农村定向)或平阳特殊教育学校定向岗位(下称特校定向)在资格复审时填报。

  (二)报考岗位指标

  2024年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66名,其中农村定向3名,特校定向8名,面向优秀退役军人1名,岗位名额及条件详见附件1。公办幼儿园还将招聘雇员制教师若干名,招聘公告另行发布。

  三、报名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注册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6月15日9:00-6月17日17:00。考生登录报名系统(http://qssy.zjks.com),注册个人信息,选择岗位报名后,由县教育局对考生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仅注册不报岗位或未进行报名确认的,视为无效报名。

  考生应如实填写本人基本信息。由于系统原因,考生填写报名信息注意如下几点:1.请在“学习工作经历”一栏中填写“毕业高校及所学专业,退役军人填写服役经历。”2.请在“外语、计算机及其他资格证书情况、奖惩情况、职称情况和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情况”一栏中只填写以下2项之一:①教师资格证书的学段、学科、编号;②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学段、学科、编号。其它无关证书、奖惩情况不用填写。

  (二)资格初审

  时间:6月15日9:00-6月18日17:00。县教育局对考生是否符合招考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会在报考平台上说明理由。报考人员须及时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6月17日17:00前),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请考生注意报考时间。

  (三)缴费确认

  时间:6月15日12:00-6月18日24:00。初审通过之后即可在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缴费,未及时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标准为每人50元。

  (四)计划调整及更改报名

  通过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3:1比例的岗位,将相应调整招聘计划,调整的招聘计划将在平阳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县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录(下称平阳县教育局事业单位招录)栏目中(http://www.zjpy.gov.cn/col/col1229393054/index.html)予以公布。

  因报考岗位招聘计划取消(不包括招聘计划核减),已报考该岗位并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可以申请改报。改报时间:6月21日(9:00-11:30,14:00-17:00),地点:平阳县教育局政工科403室(地址:平阳县昆阳镇状元路68号),逾期视作放弃更改报名,退还报名费。

  (五)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6月25日9:00-6月29日9:00。已完成报名程序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若笔试延后举行,准考证打印时间顺延至开考当天)。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100分)

  1.笔试科目:按报考岗位开设考试科目。

  2.考试的形式为闭卷笔试(满分100分)。

  3.考试内容分两部分,

  ⑴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等。

  ⑵学科专业知识。包括所报考对应学科教学内容、高等教育对应学科内容、教材教法等。初中英语、高中英语、高中语文、高中数学、高中地理、高中政治、高中历史学科对应中学阶段,其他学科对应义务教育阶段,学前教育对应幼儿园阶段,特殊教育对应特殊教育专业知识。

  4.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暂定于6月29日,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二)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入围试课人数与计划招聘指标的比例2:1划定进入资格复审(招聘计划数为2人及以下的岗位按入围试课人数与计划招聘指标比例3:1)(面向退役军人招聘的岗位按入围试课人数与计划招聘指标比例3:1)(若划定最低分数线有同分的,则一并进入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与地点在平阳县教育局事业单位招考栏目中另行通知)携带下列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并现场填报是否兼报定向岗位,逾期不予确认。

  ⑴下载打印《2024年平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教师确认表》(详见附件2)一式一份;

  ⑵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迁出底册);

  ⑶毕业证书(学信网上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学信网上下载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原件、复印件;

  ⑷平阳县外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4)。

  3.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复审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具体所带材料以确认表要求为准)。

  4.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另行通知)。

  5.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6.笔试成绩、入围资格复审名单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将在平阳县教育局事业单位招录栏目中进行公布,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

  (三)试课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试课考核。试课考核满分为100分,低于70分的不予入围体检。

  1.试课内容为报考岗位的教材内容。采用模拟课堂的形式进行试课,准备时间60分钟,试讲10分钟。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

  2.入围试课名单及试课工作有关事项在平阳县教育局事业单位招录栏目中发布。

  3.入围试课的人员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与试课,视作放弃,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四)体检与考察

  1.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试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指标1:1比例确认参加体检对象。入围体检对象在平阳县教育局事业单位招考栏目中公布。

  入围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优先顺序为:⑴试课成绩高分的考生;⑵学历层次高的考生;⑶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和报考学科相一致的考生;⑷身份为中共党员的考生;⑸获得优秀毕业生层次高的考生;⑹获得奖学金层次高的考生;⑺少数民族考生。(以民族排序时,以公安部门认可的户籍证明为准;以学历进行排序时,以考生提供的符合报考条件的并经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最高学历为准。)入围指标最后一名有2人及以上项目均相同的,另行组织考核,以最终考核成绩高低确定录用。兼报农村定向或特校定向的考生先参加非定向岗位录取,若录取不上的,再在报考定向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择优录用。

  2.体检对象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结果在平阳县教育局事业单位招考栏目中公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其空缺体检资格在该岗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照“入围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优先录用顺序”递补,递补人员体检不合格者,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3.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名额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考察不合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以后,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2.择岗。拟聘用对象根据报考岗位,选择相应学校,岗位设置以农村学校为主。择业办法和具体岗位设置另行发文。

  3.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事业编制岗位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

  五、其他事项

  (一)录用人员给予事业单位全额编制正式工作人员待遇。用人单位与毕业生本人签订一年见习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农村定向岗位的招聘学校具体见录用对象就业岗位设置通知(另行发文)。录用为农村定向岗位或特校定向岗位的,必须与定向岗位的学校书面签订实际服务期6年及以上协议,并存入个人人事档案。录用为其它岗位的,必须与学校书面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期的,不予跨县跨系统流动。

  (三)因妊娠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的,不参与八月份岗位选择,待补检合格后,在剩余的岗位中选取就业岗位。

  (四)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的人员以及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或在报名、笔试、资格复审、试课、体检、公示、聘用等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文件不相符的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因此而空缺名额在试课之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对象自接到介绍信之日起三天内到学区、学校报到,迟到一周者批评教育,超过一个月者,取消录用资格(指标空缺不递补)。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和范围,县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七)有关今年招聘教师工作其他未尽事宜将及时在平阳县教育局事业单位招考栏目中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上网查阅。

  (八)招聘教师工作事关教育事业发展大局,涉及人民群众和毕业生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招聘教师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邀请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六、本公告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77-63886315,0577-63886317。

  平阳县教育局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4日
  文章来源:https://www.pyxrc.com/index.php?m=&c=notice&a=notice_show&id=5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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