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2011年选聘进村(社区)工作大学生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新农村建设,改善基层村级组织队伍结构,适应区社会事业发展,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创业,苏州高新区将开展选聘进村(社区)工作大学生招聘工作,定于2011年7月15日(星期五)13:00—16:30在苏州高新区狮山路22号高新区人才广场公开设摊招聘。此次招聘进村(社区)工作大学生32名,招聘范围面向苏州高新区籍(生源地)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录用后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
选聘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
(2)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3)志愿到农村(社区)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除以上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
(3)获得三等奖学金及以上者。
详情见http://www.sndhr.com或向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市场招聘服务部索取招聘简章。
苏州高新区人事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