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招考公告>公务员>    
 
 

关于2011年昆明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发布日期:2011-05-25】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根据《昆明市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暂行办法》的规定,昆明市市级和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四城区机关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2011年计划公开选调178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及范围

    2011年,昆明市市级和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机关单位计划公开选调178名公务员,其中党群机关计划选调38名公务员,政府机关计划选调140名公务员。各单位选调的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11年昆明市公开选调公务员计划表》(以下简称《选调计划表》)。

    二、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职在编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工作人员登记的人员;

    2.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3.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配合我市北部县区经济发展战略的要求,属我市北部五县(即禄劝县、寻甸县、嵩明县、富民县、东川区)和倘甸工业园区、轿子雪山风景区管委会的报考人员,须是在本地区内工作5年及以上(含试用期,下同)方可报考;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拟选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2.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或在处分期间内的公务员;

    3.从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需要回避的公务员;

    5.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起止时间为2011年6月1日至6月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方法。

    现场报名。报考者须本人持《身份证》、《学历证》、《2011年昆明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2011年昆明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个人电子照片等报名所需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指定的各用人单位的现场报名地点进行报名。各单位现场报名地点详见《选调计划表》。

    市外考生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先与选调单位电话联系后,将相关报名材料采用传真、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等方式报送给用人单位报名,待领取笔试《准考证》时再将原件报用人单位审核。

    3.报名所需证件材料:

    ①《2011年昆明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1份(此表请从本网站下载,表格上须粘贴个人照片),《2011年昆明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1份;

    ②报考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等岗位要求的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③本人电子照片。请将个人近期免冠小一寸电子照片拷贝给用人单位,用于制作准考证,电子照片的格式请考生统一使用JPG格式文件,文件名为本人身份证号,照片的尺寸大小要求为160(高)×130(宽)像素(考生可使用本公告附件提供的图像处理软件将照片放大/缩小至合适大小)。

    4.注意事项:

    ①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②岗位的报考人数(指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与岗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低于2:1的岗位将按比例削减或取消选调职位计划;《选调计划表》中对开考比例有其他规定的按选调计划表中规定执行;对学历要求为硕士及以上的岗位或报考人员都是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的岗位可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③涉及因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而被取消岗位不能考试的人员,本人可于6月9日(星期四)17:00以前改报其他岗位,改报的原则是考生须符合改报岗位的选调条件,报名方式参照上述报名方式。

    ④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考试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昆明市的公开选调公务员考试。

    ⑤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6月16日、17日(星期四、星期五)到选调单位的现场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⑥报名期间,报名信息、计划调整、考试成绩、体检考察人选、拟选调人员公示等相关事宜会及时在本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并保证所提供的联系电话通信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⑦选调期间,考生如要放弃选调资格的须于面试前三天向选调单位提出申请,否则5年内不得参加昆明市的公开选调公务员考试。

    ⑧报名期间,考生如有疑问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或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昆明市公务员局咨询。

    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0871-3160671

    昆明市公务员局录用与职位管理处:0871-3134668

    5.报名条件说明

    ①根据国家关于报考时有关时间计算方法之规定,此次报名条件中对年龄、工作年限等时间的计算如下:

    对年龄的要求按周岁计算(“周岁”的含义:出生当年为0岁,次年为1岁),精确到月,截止时间为报名起始月,如“30周岁及以下”指198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员,“35周岁及以下”指197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员,“40周岁及以下”指197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员。

    对工作时间等的计算精确到月,截止时间为报名起始月。如2010年7月31日参加工作至2011年6月1日解聘的人员,算工作了12个月,工作五年及以上指2006年7月31日以前一直工作至今的人员。

    ②国民教育学历,指国家承认的学历。凡与国民教育序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格式不符,如各级各类党校颁发的“学历”证书、各级各类军校未经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自行面向地方学员颁发的学历、未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远程教育学历、各类学校颁发的“专业证书”、“学业证书”、“写实性结业证书”和不具备高等教育资格的各类单位颁发的“相当于大专毕业”的证书等均不属于国民教育序列毕业证书。

    此次“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特指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毕业生,简称普通高校毕业生,最典型的特征是毕业证上注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字样。

    ③选调范围中规定的“本市”、“本省”、“全国”等范围特指报考人员现工作单位的管理隶属范围,例如:寻甸县工商局的报考人员虽其工作单位所在地为昆明,但因其单位属于云南省直管的单位,因此其属于“本省”范围内的公务员,不属于“本市”范围内公务员。

    ④经考试考核合格、最后选调到“主(副)任科员职位”岗位的人员,在确定职务时,其须具备该职位所需的任职条件方可确定为相应的职务。

    ⑤考生如所学专业不符合岗位专业要求,但所学专业属与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相近专业或具有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从业(执业、职业)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核单位审核符合岗位需求后可报名。

    ⑥属夫妻分居者,要求放宽报考年龄限制的考生,经选调单位审核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在原报考岗位的年龄限制上放宽3岁,并在报名时提供结婚证、配偶户口册或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证明报考。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生的考试成绩为笔试、面试成绩的综合成绩,具体计算方式为: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时事政治(含国情、省情、市情)、公共管理基本知识(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法、行政管理、公共政策)和党政机关公文写作等。

    笔试时间:2011年6月19日(星期天)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卷面分为100分,60分为笔试成绩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与选调计划数2倍的比例(《选调计划表》中对面试比例有其他规定的按选调计划表中规定执行)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含未位并列人员)。

    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的,空缺的名额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到面试前两天。因该岗位无人递补或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人数不足造成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数不足上述比例的岗位,可进行差额、等额、归并面试,或取消计划。

    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选调计划表》中对面试方法有其他规定的按选调计划表中规定执行)。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等额面试岗位的面试合格线为70分,其他岗位的面试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面试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程序。

    面试时间初定为7月上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1.体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每个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考察。体检、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普通岗位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他人民警察(含公安、森林公安、监狱劳教系统司法行政机关警察及法检系统司法警察岗位)等特殊岗位的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全面考察拟选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察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

    3.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由选调单位提出意见,经审核同意后,可按该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四)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本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不影响选调的,由各选调单位与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商调后,于8月25日前将考生调动材料按照管理权限分别报送市委组织部或市公务员局审核并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相关纪委部门将全程监督选调工作。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

    五、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相关链接  
2016年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遴选公务员和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6年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调人员公告
青海省党政机关遴选公务员办法(试行)
2014年青海省省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
河南省2014年考录乡镇公务员简章
天津市2014年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2014甘肃省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公告
2014年丽水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
2014年黑龙江省行政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
2014年黑龙江人社厅及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copyright 2007-2015 www.zggwy.org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版权所有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中华人民共 和国信息产业部icp/ip备案》 苏ICP备10037109号-4 法律声明:严禁转载本站格式或内容《知识产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