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现面向在哈省直机关、市直部门和各区县(市)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对象
文字综合职位2名,选调对象为在哈省直机关、市直部门和各区县(市)机关公务员。
二、选调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中共党员,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3、具备公务员身份,有文字综合工作经历,副处级以下职务(含副处级)。
4、文字综合能力较强。
5、普通高校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7、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在文字综合岗位工作时间3年以上,且工作成果显著的人员,年龄、学历可适当放宽。
三、程序方法
1、个人报名
报名人员登陆市政府门户网站( www.harbin.gov.cn )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6月23日-6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周六、周日不休息。
报名地点:市委机关7号楼330室(道里区柳树街市委2号门,报名时持报名表进入市委办公区)
报名人员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公务员身份证明、工作证原件及反映工作成果等佐证材料,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及《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1份。
2、资格审查
我厅按规定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报名人员体检后,确定参加考试人员。选调职位数与参加考试人员比例达不到1:5,将相应减少选调职位数。
3、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20分,主要测试考生文字综合能力和政策理论水平及职位适应程度。
考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4、筛选原则
笔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者,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数量与职位数比例达不到3:1,相应缩减或取消选调职位。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差额确定考核人选。
5、组织考核,确定选调人员
对确定的考核人选,商所在单位同意后,由我厅统一组织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问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联系电话:0451-87657337、84687309
附件: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
201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