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关于检察机关考调具有专业特长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川检政〔2007〕15号)精神,经中共绵阳市涪城区委组织部同意,我院拟面向全国考调6名检察业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范围
全国在职正式公务员。
二、考调条件
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公务员身份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正式公务员身份,历年考核等次均在称职及以上;
(三)现实表现好,思想品德优,工作能力强,未受过违纪违法惩处;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体检合格;
(五)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1年11月21日至2011年12月15日工作时间内(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二)报名方式
接受现场报名和函报。
(三)报名地点
现场报名地点为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绵阳市涪城区红星街86号)。
(四)其他要求
1、现场报名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公务员登记表、年度考核表、获奖证明以及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正面彩照4张,如实填写《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考调检察业务人员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
2、函报人员可将报名材料的复印件和照片于2011年 12月15日前以邮寄形式(以收到时间为准)寄至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地址:绵阳市红星街86号,邮编:621000),亦可将报名材料的电子文档或扫描件发送到电子邮箱amao770102@163.com,原件则必须在参加笔试时提交审查;
3、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
(五)联系方式
1、联系人:秦家智;
2、联系电话:0816-2211457;
四、考调方式
考调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以100分计,分别占30%、40%、30%,以工作实绩和业务能力考察为主。考试成绩将及时在我院政务外网(http://fcqjcy.my.gov.cn/)和检察内网(http://10.151.65.12/)公布,请考生随时予以关注。
五、考调加分
对优秀报考人员在笔试、面试两项成绩折合后予以加分,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1、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加3分、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加8分;
2、近三年内获得过市级“十佳”检察官、“十佳”法官、优秀检察官、优秀法官、“最佳辩手”、“优秀辩手”、业务尖子、办案能手及其他荣誉称号的加5分;获得过省级“十佳”检察官、“十佳”法官、优秀检察官、优秀法官、“最佳辩手”、“优秀辩手”、业务尖子、办案能手及其他荣誉称号的加8分;获得过全国“十佳”检察官、“十佳”法官、优秀检察官、优秀法官、“最佳辩手”、“优秀辩手”、业务尖子、办案能手及其他荣誉称号的加10分;
3、以上加分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加分依据均需提供原件。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