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中办发〔2009〕43号)精神和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遴选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政府网站<www.sc.gov.cn>、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www.scdrc.gov.cn>、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等网站发布):
一、计划和职位
遴选计划为13名,具体职位详见职位计划表。
二、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符合遴选条件的全国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3.具有大学本科(学士)以上学历(学位);
4.具有以下工作经历年限(含试用期):大学(学士)3年以上,硕士研究生2年以上,博士研究生1年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11年11月30日;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其中,大学本科(学士)3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30日之后出生);研究生(博士/硕士)3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30日之后出生);
6.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报名时间为2011年11月21日-25日。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填写说明及要求”等,了解遴选职位的具体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遴选报名登记表》,并按网上提示上传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资格初审截止日期为11月26日。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的1天后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遴选报名登记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4.确认缴费。初审合格及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在2011年11月21日-27日登录网站的相关页面,对是否参加考试等信息进行确认,并缴纳笔试考务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共计50元)。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在2011年12月5日-12月9日24:00登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二)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5:1。对于初审合格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四川省公务员局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低于3:1。
(三)笔试
笔试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时间为2011年12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遴选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开始前,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知考生持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导致的缺额,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笔试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
(五)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实施,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照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执行。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可以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七)试用
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试用人员,顶岗试用不超过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
(八)公示和转任
试用期满后,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符合遴选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四、其它事项
本次遴选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察厅派驻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组、监察室检举和申诉,也可直接向省公务员局举报。
五、本公告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8-86705798
监督电话:028-86702156
附件: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201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