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滁州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管理办公室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滁州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管理办公室(市委直属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市网信办)面向县(市、区)以下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选调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坚持依法办事。
二、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选调工作人员5名,具体情况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三、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对象:
本市县(市、区)以下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市直单位设在县(市、区)以下的派驻、分支机构符合条件的也可报考。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基层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至2015年 12月;
3.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条件;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1月6日之后出生),学历、学位等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1);
6.身体健康;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聘用或任职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5年12月25日在滁州先锋网(http://www.czxfw.gov.cn)、滁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cz12333.gov.cn/default.aspx)发布选调公告及岗位表。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为2016年1月6日至1月9日,报名地点设在市网信办(龙蟠大道111号,市公安局西一楼)。
2.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2015年市网信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在简历栏中基层工作经历须详细填写,签订诚信承诺意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核,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名时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交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市网信办负责。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现场缴纳笔试费用40元。
市网信办须于1月11日向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报告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情况。报考人数与岗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3:1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选调计划数;特殊情况下,对少数岗位未达到3:1开考比例的,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批准同意后,可按2:1开考,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选调计划数。被取消选调岗位的报名人员,可于 1月12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
4.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于1月15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
1.笔试
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为2016年1月17日上午8:30—11:00,考场统一设在滁州市城区内, 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调岗位数的比例为3: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前,参加面试考生所有报名材料由市网信办报送市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合格人选参加面试。实际人数少于或等于选调岗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名。体检、考察对象缺额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指导下由市网信办负责。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情况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结束后,考察组要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的反映考察对象的相关情况。
(五)公示和聘用
市网信办根据报名人员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人员,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同意后,在滁州先锋网、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同意后,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选调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选调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调动和聘用等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
滁州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 电话:3044060
滁州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电话:3047981
滁州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管理办公室 电话:3215669
考务和技术咨询:
滁州市人力资源考试院 电话:3022253
监督举报:
滁州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电话:3020470
滁州市人社局监察室 电话:3041253
附件:1.2015年市网信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中 共 滁 州 市 委 组 织 部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