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务员考试录用中的专业条件设置工作,方便考生报考,在2月17日-3月2日面向社会、我市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市级部门和全国985、211高校学工部(处)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们积极吸纳部分考生、学校、招录单位的合理意见,经过调整、修订,形成了《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拟用于我市2012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
该《专业指导目录》分为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2个“科别”,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和军事学13个“学科门类”,哲学类、经济学类等98个“专业类”,在专业类下再按“研究生”、“本科”、“专科”三个学历层次细分了若干具体专业。
现就《专业指导目录》再次征求您的宝贵意见。
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12年3月3日至3月9日18:00。若对该目录提出需增加、减少或调整专业等意见的,请将填好的附件2及依据说明(如毕业证书等扫描件)的电子件发至cqgwyjklc@163.com邮箱。
我市正式公布《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后,对于部分职位因专业性特别强有专业要求的,招录单位必须对照该目录规范设置和准确审查,报考人员应在确定本人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后再提交报名申请。
联系电话:86868612,86868663。
附件:
1、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征求意见稿)
2、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修改意见表
重庆市公务员局
二○一二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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