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12年省直及垂管系统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工作已结束。根据《贵州省2012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简章》、《贵州省2012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学员简章》和《贵州省外事办公室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的规定,现将体检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省公务员招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由省公务员招考办、体检医院、省卫生厅抽调的“医疗专家组”有关人员组成的“贵州省2012年省直及垂管系统招考公务员和人民警察体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本次体检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等工作。
二、体检时间安排和体检对象
体检时间:2012年9月21日至23日三天。
根据《招考简章》的有关规定,经省公务员招考办审定,各职位体检对象和时间安排详见《贵州省2012年省直及垂管系统招考公务员和人民警察体检时间和人员安排》(见附件)。
三、有关事宜
1、体检人员请按本公告“附件”规定的体检时间当日上午6:50前到贵州省人民医院内干部体检中心门口前(贵阳市中山东路83号)集中。未按时到达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体检人员须凭面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考生所持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体检。面试准考证遗失者须同时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于2012年9月19日上午9:00-10:00到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1311室办理补打手续。
3、体检过程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自体检当日集中报到起至离开体检区域,一律禁止以任何理由使用手机及其他具有通信、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一经发现,暂停其后续体检项目并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体检人员体检前一天晚22:00后须空腹,禁食、禁水。
5、体检费用:公务员职位450元/人、人民警察职位500元/人,由考生自理并现场交体检医院。
6、未参加体检的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纪律监督
本次体检工作须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咨询电话:
省卫生厅 0851-6837337
省委组织部 0851-5892143
省公务员局 0851-6826549
监督电话:
中共贵州省纪委派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监察室 0851-5837249
五、省公务员招考办发布的各项招考信息(如减少或取消职位等内容)都将在省公务员招考办对外公开的网站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媒体及网站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附件:贵州省2012年省直及垂管系统招考公务员和人民警察体检时间和人员安排
省公务员招考办公室
二O一二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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