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经市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市竞争性选拔9名事业单位副县级领导干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竞争性选拔职位及具体要求
1、铜仁市城市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大专以上学历;熟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相关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行政执法能力;有城市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
2、铜仁市园林局局长: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园林、园艺及相关专业毕业,或具有上述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园林及相关工作1年以上。
3、铜仁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处处长:大专以上学历;熟悉市政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从事城市管理及相关工作1年以上。
4、铜仁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处长:大专以上学历;热爱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有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
5、铜仁市城乡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院长: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建筑学、城市规划(研究生建筑学类)专业毕业,或具有建筑、城市规划类工程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国家注册建筑师、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熟悉规划设计业务并具有一定的行业管理经验;从事城乡规划勘测设计及相关工作1年以上。
6、铜仁市城乡规划督察员办公室主任: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建筑学、城市规划(研究生建筑学类)专业毕业,或具有建筑、城市规划类工程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国家注册建筑师、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熟悉城乡规划相关政策法规;从事城乡规划及相关工作1年以上。
7、铜仁市房屋产权管理处(市房屋租赁管理处)处长: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行政管理、工民建、房地产经营管理、测绘及相关专业毕业;或具有上述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熟悉房屋产权登记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及业务;从事住房和城乡建设及相关工作1年以上。
8、铜仁市房屋征收补偿管理处处长: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律、工民建、行政管理、经济学及相关专业毕业;或具有上述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熟悉房屋征收补偿相关政策、法规及业务;从事住房和城乡建设及相关工作1年以上。
9、铜仁市住房保障管理局局长: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行政管理、房地产经营管理、工民建、法律及相关专业毕业;或具有上述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熟悉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法规及业务;从事住房和城乡建设及相关工作1年以上。
二、竞争性选拔范围及对象
全市城管、规划、住建等相关行业中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推荐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2、具有5年以上工龄,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身体健康。
计算年龄、工龄和任职年限截止时间均为2012年10月10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推荐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或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情况的。
5、其他不适宜提任副县级领导职务的情况。
四、工作程序
(一)公开推荐
公开推荐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两种方式进行。
1、组织推荐。各县(区)、市直相关单位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2、个人自荐。鼓励符合条件的个人报名自荐。
同一人选只能推荐1个职位。如同一人选被推荐到不同职位的,由市委组织部征求其个人意见,确定拟推荐职位。
推荐需报送材料:
1、《干部推荐登记表》(一式二份);
2、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任职情况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3、党委(党组)推荐的人选,需附推荐人选的报告(同一职位推荐2人以上的,需提出排序意见)、现实表现材料、推荐人选汇总表。
公开推荐材料报送地点:市委组织部
公开推荐时间:2012年10月10日-20日
(二)资格审查
市委组织部对组织推荐、个人自荐对象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核,确定资格审核合格者名单。资格审查贯穿整个竞争性选拔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推荐资格的,以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推荐资格。
(三)适岗评价
由组织部门、有关单位领导干部、相关行业专家组成各职位评审组,按照选拔岗位职责要求,对资格审查合格人选的相关材料进行分析和比较,并按一定比例确定每个职位初步人选。
(四)民主推荐、实地考察
由市委组织部组织考察组,到初步人选所在单位进行民主推荐,对初步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思想政治素质、统筹协调能力、执行力、工作实绩、群众观念、干部群众公认度等情况,特别突出考察干部的“辛苦指数”以及在重要工作、重点工程、重大突发事件中的表现情况。
(五)分析比较
市委组织部根据推荐考察情况,对每个职位的差额推荐人选进行综合分析和比较,每个职位研究提出1名拟任职建议人选,提交市委研究。
(六)讨论决定
市委召开常委会议,讨论决定每个职位的拟任职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
对竞争性选拔任用的干部按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
五、组织实施及监督
(一)组织领导
成立铜仁市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皮贵怀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张浩然同志担任,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和相关单位有关领导同志为成员。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
(二)宣传发动
及时向各县(区)和相关单位下发竞争性选拔通知。各地各单位要通过内网、公告等形式进行宣传,引导和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报名。
(三)加强监督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对竞争性选拔全过程进行监督。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对违反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的,严肃查处。
附:相关表格下载
铜仁市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小组
201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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