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邯郸市委办公厅
中共邯郸市委组织部
关于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干部队伍结构改善,根据工作需要,市委办公厅拟在全市范围公开遴选1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
市委办公厅工作岗位6名,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市委办公厅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工作岗位4名。报名人员仅限选报1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
二、遴选范围
邯郸市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在编在职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的人员。
三、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对党绝对忠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作风优良;勤政务实,敢于担当。
2.中共党员,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32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县(市、区)委办公室和政府办公室从事文字工作的同志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经历(截至2015年10月),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调研能力、协调能力。
5.不在任何工作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没有其他不符合调动程序规定的。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它限制性规定的。
(3)与市委办公厅领导班子成员(含退出领导岗位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干部)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以及调入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其他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和通知。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办公厅共同组织,由市编办指导,遴选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委办公厅人事教育处。在邯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以市委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名义发布遴选公告,同时向各县(市、区)委办公室、市直单位发出协助初审推荐的通知(以内部明电形式),由各县(市、区)委办公室、市直单位通知动员本地、本单位符合遴选条件和资格的人员报名。
(二)个人报名,档案审核。符合公开遴选条件和资格的人员到所在县(市、区)委办公室和市直单位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各县(市、区)委办公室要主动与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联系,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档案进行审核,市直各单位负责审核本单位报名人员档案,并填写《市委办公厅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档案审核登记表》,报名人员档案存在明显问题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确定推荐人选。各县(市、区)从符合公开遴选条件的人员中,集体研究确定1-4名推荐人选;市直单位集体研究确定1名推荐人选。确定推荐人选时,要进行考察研究,出具被推荐人选的工作表现鉴定材料。要综合分析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工作能力、发展潜力和资料审核、档案审核等因素,切实把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表现优异、作风过硬的优秀干部推荐上来。没有符合条件和资格的不再推荐上报。
(四)材料报送。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确定推荐人选后,于2015年11月9日前将推荐人员的有关材料报市委办公厅人事教育处(市委1号楼东四楼405房间,联系电话:3113872)。具体材料如下:
1.《市委办公厅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2.《市委办公厅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档案审核登记表》
3.《市委办公厅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
4. 被推荐人选的工作表现鉴定材料
5.被推荐人选的计生、廉政审核情况材料
6.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和工作成果材料及1寸免冠照片3张。
7.年龄在32周岁至35周岁之间的,提供在各县(市、区)委办公室或政府办公室从事文字工作证明材料。
所需表格可自行下载打印,从邯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下载(见附件),或从市委办公厅人事教育处邮箱下载,邮箱地址:hdswbrsc@163.com,密码:rsc123456。上述材料均一式二份(含电子版)。
(五)资格审查。市委办公厅根据遴选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料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参加遴选资格。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加遴选资格。
(六)考试
1.笔试。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具体考试内容为基本素质、常用公文起草等。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遴选名额与面试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其他能力。满分为100分。
3.业务适应能力测试。对面试人员进行业务适应能力测试。全面测试考查报考人员的知识、能力、道德、性格等方面素质。满分为100分。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业务适应能力测试成绩×40%。
(七)体检。根据各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遴选名额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体检人选。如果综合成绩出现并列,对并列考生按业务适应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按各岗位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八)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原则,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九)公示。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由市委办公厅集体研究决定各岗位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名单和相关信息在邯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调动。上述程序结束后,对各岗位拟选调人员先办理借调手续,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试用期满,能够胜任工作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能胜任工作的退回原单位。
以上内容未尽事宜由市委办公厅、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3113872、3113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