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海南公务员考试网>焦点新闻>    
 
 

海南省公安机关2015年招考人民警察体检通告

 
【发布日期:2015-09-14】 【来源:海南公务员考试网】【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海南省公安机关2015年统一招考人民警察

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告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发布的《2015年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面试结束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笔试综合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入围体检的人员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与招考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体检定于2015年9月20日进行。请入围体检的考生务必于当天上午6:20前到海口市滨涯路9号海南省公安厅大门广场处集中,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要求考生空腹参加体检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准考证、黑色水笔、体检费用450元(请自备50元)、1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和1个信封,不得有人陪同。体检时严禁使用通讯工具,考生在体检前将手机等通讯工具装入自备的信封,写上姓名,上交集中保管,结束后凭有效证件领取,违者取消体检资格。体检前一天不得饮酒和服用任何药物,否则后果自负。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在体检过程中,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要求,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

    体检结果公布后,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7日内向省公安厅政治部书面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复检)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并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体检人员,递补体检最多只进行两次。

    咨询电话:68836050

    附件1:海南省公安机关2015年统一招警入围体检考生名单

    附件2、3:《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海南省公安厅政治部      

2015年9月11日   



 
 相关链接  
海南省公安机关2015年招考人民警察体检通告
海南省司法厅2015年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公告
海南省2015年海口等市县公安(森林公安)系统公务员成绩公告
海南省地质局2015年拟录用参公人员公示
2015年海南省妇女联合会考试录用参公管理人员拟录用人员公示
2015年海南省澄迈县公务员入围体检通知
海南省2015年五指山等市(县)行政机关公务员成绩公告
2015年海南省法院系统公务员成绩公告
2015年海南省党群机关公务员成绩公告
2015年海南省省直党群机关和检察系统招录公务员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公告
 
 
 

copyright 2007-2015 www.zggwy.org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版权所有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中华人民共 和国信息产业部icp/ip备案》 苏ICP备10037109号-4 法律声明:严禁转载本站格式或内容《知识产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