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015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2)
根据工作需要,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专业
伊春检验检疫局财会职位科员1名,专业为会计及相关专业。
二、选调条件
选调人员除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公务员身份(须具备经由省级或国家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的《公务员录用表》、《公务员登记表》),任科员职务;
(二)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三)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财会相关工作3年以上(时间截止到2015年8月)经历,历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四)具有伊春市户籍;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16日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74年8月16日以后出生);
(六)身体健康。
三、程序方法
(一)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黑龙江检验检疫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详见附件),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5年8月17日至8月21日上午9:00 -11:00,下午14:00 -16:00
报名地点:伊春市伊春新区松韵城伊春检验检疫局办公室。
联系人:高宇
联系电话:0458-6127006
报名人员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公务员录用表》、《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具有财会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近期1寸免冠同版彩色照片3张及《黑龙江检验检疫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1份。
(二)资格审查。由伊春检验检疫局按照规定条件对参加选调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参加选调考试人员。
(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财会专业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未达到比例按实际参加笔试考试人数进入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按综合成绩顺延。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核算,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
(五)组织考察。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履职情况、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进行档案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
(六)公示。考察结束后,在黑龙江检验检疫局、伊春检验检疫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无不良反应,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四、有关要求
(一)在面试、体检、考察前提出放弃的,需本人提交放弃申请。按考试成绩顺延。
(二)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者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报黑龙江检验检疫局备案。
咨询电话:0451-82337601转8715
附件:黑龙江检验检疫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黑龙江检验检疫局
2015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