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上半年市直政府部门
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5年上半年市直政府部门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将于7月9日进行,现将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选的确定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录用计划1:1的比例和考生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报考监狱、强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报考其他部门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相关规定执行。对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职位考试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体检的时间及地点
1.体检时间:2015年7月9日(星期四)
2.体检集合地点:辽源技师学院(地址:辽源市西安区泰安街仙园路6号)
3.体检有关要求
(1)考生务必于体检当日早7点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辽源技师学院一楼教室集合,迟到者按自愿放弃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2)进入体检的考生,自愿放弃者,2年内不得报考。
(3)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勿用药,避免剧烈运动。受检前8--12小时须空腹、禁食。在抽血、彩超、尿检后可以少量饮食。
(4)体检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不准携带手机及其它通信设备,体检期间一经发现,无论使用与否,均按违纪处理,取消体检资格。体检期间不准离开封闭区,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5)体检费用由医院根据体检项目确定并收取,费用自理(约500元左右)。
辽源市公务员局
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