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及考察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规定,经研究,决定于2014年7月24日-25日分2天进行玉林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并在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时间安排
玉林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分2天进行。①7月24日对报考容县、博白县、陆川县、兴业县职位的考生进行体检;② 7月25日对报考玉林市直、公检法、玉州区、北流市职位的考生进行体检;(具体体检人员及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6)。
(二)体检的人员名单
1、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依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2、出现放弃体检资格考生的职位,根据应递补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表。
(三)体检报到时间及地点
请参加体检的人员按照所报考职位体检的时间,在体检当天(2014年7月24日或7月25日)上午7:2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到玉林市卫生学校科技综合楼102、103、201教室集中(玉林市美林街124号)。
乘公交车线路:可乘坐2、3、11路公交车到东园饭店下车或乘坐15路到市交警二大队站下车,然后步行到市卫生学校。
(四)体检执行标准
体检严格按照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5〕29号)、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7〕37号)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29号)及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232号)等文件组织实施。
(五)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预收300元)由体检人员自理。
(六)体检考生须知
1. 体检前三天,注意正常饮食、作息(不熬夜、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在采血、B超检查前要禁食8—12小时,采血、B超检查完成后方可进食(体检医院提供免费早餐,考生也可自备)。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个人自理。
2.体检当天,应在规定时间、携带本人一张一寸免冠近期彩照、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集中,并配合做好签到、身份核验、缴交体检费等工作。
3.签到前须将所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或置于静音状态后交给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并签字确认;体检结束后方可领取。拒不交出或隐瞒不交的,一经发现即作违纪违规处理。
4.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通知后须及时向体检实施机关报告,经体检实施机关安排的早孕检查确诊怀孕的,暂缓体检,待孕期结束可以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时再按照有关程序组织体检。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在体检前不主动告知体检实施机关怀孕情况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按要求如实填写《公务员体检表》中的个人信息并配合体检医务人员进行体检。有手术史的还须提供《出院小结》。体检时应放松心情,不要过于紧张(精神紧张可能会对血压、心电图、心率检查造成影响)。
6.体检当天应衣着宽松,不应穿印字、印花和有各种装饰物的衣服。女性考生最好不要穿连衣裙、连裤袜。
7.留取尿标本时,请尽量在尿胀时取中段尿液。女性体检前注意清洁外阴,以避免污染。女性经期不宜留尿检查,请在月经干净后三天再补检。
8.妇科检查前请排空小便,未婚女性只需肛检。
9.近视者请自备眼镜。
10.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当日、当场复检项目的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的30分钟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当日、当场复检的结论得出后,不能择日或另选其他医疗机构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当日当场复检结论为准。
11.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12.严禁打听体检医疗机构、体检医务人员、体检编号等保密信息。体检结果由体检实施机关告知考生,不允许个人查询体检结果。
13.体检表中所列项目都要检查,不得漏检、弃检。考生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14.根据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录用资格并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15.体检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体检实施机关工作人员联系。
(七)其他注意事项
1、如考生个人信息、电话有变动,应及时告知招录机关。
2、请体检人员在网上阅此公告后,按照附件7的说明在网上确认已阅此公告,以便确保通知到位。
二、考察
(一)考察人员。根据计划录用的职位和人数,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1:1的比例进行考察。
(二)考察时间。考察将安排在8月中上旬进行。具体时间由考察组确定。
(三)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要对考察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将在考察期间就考察事宜与考察人选联系,考察人选的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如有改变,请及时与招录机关联系。
咨询电话:
中共玉林市委组织部:0775-2815978
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5-2696913
附:
1.玉林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7月24日体检人员名单(第一队)
2.玉林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7月24日体检人员名单(第二队)
3.玉林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7月24日体检人员名单(第三队)
4.玉林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7月25日体检人员名单(第一队)
5.玉林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7月25日体检人员名单(第二队)
6.玉林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7月25日体检人员名单(第三队)
7.体检人员确认已阅此公告的方法(点击进入)
中共玉林市委组织部 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