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2年公务员考录有关政策和规定,现将我部2012年公务员考录专业考试和面试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2年2月21日—23日。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及各职位最低分数线请登陆我部网站(网址为:www.idcpc.org.cn)“公务员考录”专栏查看《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2012年公务员考录专业考试和面试名单》;具体安排查看《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2012年公务员考录专业考试和面试安排》。
二、考试地点
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号。
三、考试方式与内容
考试分为专业考试、面试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不计入考试总成绩)采用标准化试题,由考生笔试作答。专业考试方式和内容如下:
(一)翻译类,重点考察考生本专业外语的听、说、读、写、译等能力和水平。具体为:
1、专业外语笔试:考试方式为闭卷,试题类型包括翻译(中译外、外译中)及外文写作等。
2、专业外语口试:考试方式为交互翻译或回答考官提问等。
3、英语笔试:考察考生的英语水平(报考英语翻译职位的考生,不再参加英语笔试)。
4、中文写作: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及中文写作水平。
(二)调研类,重点考察考生的调研能力、文字水平和外语水平。
1、调研能力考试:考试方式为闭卷的命题写作,重点考察考生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文字水平。
2、英语笔试:考试方式为闭卷,试题类型包括翻译(中译外、外译中)及外文材料摘编等。
3、英语口试:回答考官提问或对给定的材料发表看法。
四、有关要求
(一)请进入专业考试和面试范围的考生于2012年1月17日至21日通过电子邮件确认能否参加专业考试和面试,邮件标题请按以下格式注明,并以附件方式发送《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公务员考录报名登记表》(见本公告附件一, 将个人电子相片粘贴到表中“相片”栏内,填写内容不超过该表设定的一页A4纸大小)至我部公务员考录电子邮箱(gbzl@idcpc.org.cn),如无另行通知,说明已收到。
考试类别 |
电子邮件标题 |
翻译类 |
姓名+××语翻译+考生身份简称 |
调研类 |
姓名+综合调研××+考生身份简称 |
考生身份简称如下: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简称“应届”;社会在职人员(含成人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和2010、2011年毕业,目前已参加工作,但毕业当年未派遣,档案、户口等关系留在学校的人员)简称“在职”;留学归国人员(含留学归国待业人员)简称“留学”;其他人员(包括自谋职业和个体经营的人员)简称“其他”;待业人员简称“待业”。
自愿放弃考试资格的考生,请务必在2012年1月17日至21日以附件方式发送《放弃专业考试和面试声明书》(见本公告附件二)至我部公务员考录电子邮箱,并将本人签名的声明书及身份证(正面)复印件传真至我部;放弃考试资格又不告知的,按照有关规定,我部将考生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并报中组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
(二)考生参加专业考试和面试时,请于开考前20分钟在我部中门等候(正门南150米),届时由工作人员统一引领进入考场或候考室。开考前10分钟仍未到中门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专业考试时,可携带2B铅笔、钢笔或签字笔和备查材料(专业考试时提交或审核),备查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外语水平考试证书/成绩单备查。
2、社会在职人员(含成人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和2010、2011年毕业,目前已参加工作,但毕业当年未派遣,档案、户口等关系留在学校的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工作证、外语水平考试证书/成绩单、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备查,并提交所在单位加盖人事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原件;所在单位与人事档案存放单位不一致的,除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原件外,还要提交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原件。所在单位与报名时单位不一致的,还要提交加盖报名时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离职证明原件。
3、留学归国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工作证、外语水平考试证书/成绩单、国外大学授予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大学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备查,并提交所在单位加盖人事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原件;所在单位与人事档案存放单位不一致的,除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原件外,还要提交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原件。所在单位与报名时单位不一致的,还要提交加盖报名时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离职证明原件。留学归国待业人员,可不必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其他人员(包括自谋职业和个体经营的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外语水平考试证书/成绩单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备查。
5、待业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外语水平考试证书/成绩单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备查,并提交待业证明原件(由档案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人才中心开具,注明政治面貌和开具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报名时有工作目前待业的,还要提交加盖报名时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离职证明原件。
6、非2012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翻译类职位的,需携带由主办方加盖公章的大型国际会议同声传译经历的证明。
7、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凡在备查材料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五、其他
(一)参加专业考试和面试时,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电子记事本等电子设备;考试科目涉及外语的,不得使用字典(含电子字典);所有考生均需签订保密承诺书,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违者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外语口试、面试候考时间较长,考生可携带书刊阅读。
(二)专业考试和面试期间,我部提供瓶装饮用水,并为参加全天专业考试和面试的考生提供午餐,其他交通、食宿等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注意出行安全和防寒保暖,安排好往返行程。
(三)我部位于木樨地立交桥西南侧,考生可乘1路、21路、32路、52路、65路、68路、78路、99路、114路、308路、320路、337路、695路、717路、728路、特5路、特6路公共汽车或地铁1号线在木樨地站下。由于北京上班高峰地面交通拥堵,建议考生搭乘地铁1号线(木樨地站D出口)来我部参加专业考试和面试。
(四)我部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公务员考试、专业考试和面试成绩)情况,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体检人数与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名单,届时将电话通知有关考生参加体检。体检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体检操作手册等相关标准组织实施。为减轻考生负担,体检费用由我部承担。
综合成绩的确定方法如下:调研类、英语、柬埔寨语、葡萄牙语、塞尔维亚语翻译职位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50%,专业考试和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25%。阿拉伯语、西班牙语、俄语翻译职位为:公共科目笔试和非通用语水平测试成绩占50%,专业考试和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25%。
(五)我部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为:010-83908009,传真:010-83908279。
(六)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号中联部干部局教育培训处,邮政编码:100860 。
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干部局
二○一二年一月十九日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