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度公务员招录工作有关规定,结合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及考察情况,经研究,拟录用闫虹光和任彦波为我委工作人员(名单附后),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对有异议,请及时向国家标准委反映。
公示时间:2013年4月26日至2013年5月2日。
监督电话:010-82262967,82261650。
姓 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 |
闫虹光 |
男 |
182133060206 |
浙江省长兴县和平镇农村工作办公室 |
任彦波 |
男 |
182111181517 |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 |
国家标准委办公室
201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