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招考公务员的相关规定,现将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山西省电力监管专员办公室2012年度公务员招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确定及名单
对已通过公共科目考试及参加调剂审核通过的考生,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如下:
招考部门(代码) |
姓名 |
准考证号 |
职位代码 |
面试最低分数 |
372 |
邹龙杰 |
628139050721 |
0903372001 |
102.2 |
胡泽文 |
104151032206 |
0903372001 |
102.2 |
|
姚 舜 |
766131391002 |
0903372001 |
102.2 |
二、资格复审
请入围我办面试的考生于2012年2月21日上午,带齐有关资料到我办进行资格复审。(太原市平阳路101号国瑞大厦4层410室)
1、应届毕业生须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2)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粘贴1寸彩色照片;(3)考生报名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粘贴1寸彩色照片;(4)已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背面写上姓名);(6)笔试成绩单。
2、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1)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2)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证明中应写明同意报考我办公务员,并注明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加盖公章;(3)考生报名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粘贴1寸彩色照片;(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背面写上姓名);(6)笔试成绩单。
缺少上述证件和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考生应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信息不实,将按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
三、面试有关事项
(一)面试确认
入围面试的考生请于2月10前与我办联系,并发送传真确认是否参加面试。
如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应在2012年2月20日之前将《放弃面试声明书》(应有本人签字)书面材料传真至山西电力监管办公室(传真:0351-7218287)。
已确认参加面试而又随意放弃的,我们将记录考生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二)面 试 时 间:2012年2月22日(周三)上午9:00开始。
面 试 地 点:太原市平阳路101号国瑞大厦5层山西电监办会议室。
乘 车 路 线: 山西省太原市火车站乘21路公交车,平阳路长风街口下车。
(三)有关要求
1、参加面试考生请于2月22日上午8:30进入候考室(8:50以后考生不得入场)。
2、参加面试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参加面试考生须按要求进行顺序抽签,并签订保密协议。
4、面试考生进入考场前,请将所携带的通讯设备上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
5、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按照上述原则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进入体检阶段的考生体检费用由我办负担。
(二)联系方式
请参加面试考生近期务必保持手机和电话畅通,以便及时将有关信息通知考生。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告知。
联 系 人:刘灵萍
联系电话:0351-7218336 13509735235
传 真:0351-7218287
特此公告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山西省电力监管专员办公室
二O一二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