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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公务员面试公告

 
【发布日期:2012-02-02】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现将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和体检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准考证号

考生姓名

职位名称

最低面试成绩

225235150610

刘艳如

珠江委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职位

99.9000

225242041405

刘怡

珠江委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职位

99.9000

225242100614

秦思平

珠江委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职位

99.9000

225242205923

王军周

珠江委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职位

99.9000

225253502727

王毅

珠江委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职位

99.9000

225222128124

石祺智

珠江委建设与管理处工程建设与管理职位

107.8000

225232148319

齐亮

珠江委建设与管理处工程建设与管理职位

107.8000

225242043626

杨克荣

珠江委建设与管理处工程建设与管理职位

107.8000

225244060922

陈相铨

珠江委建设与管理处工程建设与管理职位

107.8000

225271590205

凌宏业

珠江委建设与管理处工程建设与管理职位

107.8000

225236280804

郑宁

珠江委国际河流与科技处国际河流管理职位

101.6000

225242014616

郑静

珠江委国际河流与科技处国际河流管理职位

101.6000

225242181122

吴洪亮

珠江委国际河流与科技处国际河流管理职位

101.6000

225244060924

张旭辉

珠江委国际河流与科技处国际河流管理职位

101.6000

225245181206

钱坤

珠江委国际河流与科技处国际河流管理职位

101.6000

225247040309

陈珩

珠江委国际河流与科技处国际河流管理职位

101.6000

 

    二、关于面试确认

    1、考生应于2012年2月10日17:00前,以发送电子邮件的形式确认是否参加面试。
  
    2、考生应在电子邮件标题栏中注明“考生***(姓名)确认参加珠委***(职位)面试”字样。电子邮件正文应包括: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固定电话、手机等报考信息,以及与报考时一致的电子版免冠彩照。
  
    3、如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应在2011年2月10日17:00前时将《放弃面试声明书》(样本见附件一)的书面材料传真给珠江水利委员会人事处干部科(电话:020-87117770,传真:87117420)。

    4、面试确认电子邮箱:zwgbk@pearlwater.gov.cn

    三、关于资格复审

    (一)请考生于2012年2月10日前 (以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将以下材料邮寄到珠江水利委员会人事处干部科 。信封上请注明“公务员面试材料”。

    1、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贴好照片(近一年内一寸免冠彩照),要求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资料不全。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已获得的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应与本人报名时提供的有关信息相符)。

    5、身份证复印件。

    6、其他材料:

    考生身份为应届毕业生的,需提供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件和学生证复印件。如因学校放假原因无法盖章可用就业推荐表替代。

    考生身份为社会在职人员的,需提供工作证明复印件和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考生身份为待业人员的,需提供待业证明(由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开具,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考生身份为留学回国人员的,需提供留学回国证明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二)材料邮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80号珠江水利大厦人事处干部科,邮编510611。信封上请注明“公务员面试材料”。

    考生提交的材料不再退还,如无另行通知说明已收到。

    (三)考生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报考资料不全或信息虚假的,将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

    面试时请携带以上要求提供材料的原件进行现场复核。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四、面试和体检安排

    面试时间:2011年2月22日(星期三)全天面试。

    上午8:30进入侯考室(8:50以后,考生不得入场);下午13:00进入侯考室(13:20以后,考生不得入场);

    面试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80号珠江水利大厦1104会议室;

    候考地点:珠江水利大厦1102会议室。

    五、体检和考察安排

    体检安排在2011年2月23日(星期四)上午9:00,在珠江水利大厦集中乘车。参加体检人员为参加面试的全体考生。体检由我委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我委机关承担。

    依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六、有关要求

    (一)考生应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信息不实,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并报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参加同一职位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所在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进入侯考室后,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供面试资格复审,考生须对本人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资格。

    1.报名登记表1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填写) 并粘贴1寸彩色照片;

    2.已获得的大学及以上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时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证明);

    3.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准考证原件;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背面写上姓名);

    5.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可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1份,并粘贴1寸彩色照片。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待业人员须提供由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社区、街道、乡镇或相关劳动社会保障机构开具的待业证明。

   七、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严格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体检,迟到或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参加面试的考生自行安排食宿,食宿费自理。

    联 系 人:任志华、张广燕 

    联系电话:020-87117420、87117770

    传 真:020-87117420

                                                                              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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