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对入围法制司一职位专业测试和面试人选的确认结果,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经国家公务员局审核,从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考生中依笔试分数由高到低递补以下面试人选(名单附后),请递补考生按照《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2012年度公务员考录专业测试和面试公告》的有关要求提供材料并参加专业测试和面试。
递补考生名单:
职位名称 |
职位代码 |
姓名 |
准考证号 |
分数线 |
法制司一 |
0401001001 |
龙 新 |
151131052430 |
115.2 |
联系电话:010-63094443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人事司
2012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