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2年招考公务员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华东电监局2012年度公务员招考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原则
面试工作本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实施。
二、面试人员名单及分数线
报考职位 |
准考证号 |
姓名 |
面试最低分数线 |
电力监管业务工作人员(0901001001) |
377135022321 |
苏余泉 |
104.1 |
377132433107 |
苏 亮 |
||
377144034028 |
杜 欢 |
||
377131070829 |
陈 恒 |
||
377133052018 |
武红立 |
||
377131070830 |
曹 娜 |
||
377131070828 |
胡宇航 |
||
377132300704 |
周单丹 |
三、面试安排
1、地点:上海市黄浦区宁波路1号申华金融大厦16楼。
2、时间:
(1)2月23日(周四)上午8:30-11:30进行资格复审;
(2)2月23日(周四)下午13:30开始进行专业科目笔试;
(3)2月24日(周五)上午8:30之前,考生至候考室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4)2月24日(周五)面试,面试开始时间,上午09:00,下午13:30。
3、乘车路线:乘坐地铁2号、10号线至南京东路站下车,出站后朝外滩方向,沿南京东路步行至四川中路左拐,至滇池路路口达,步行时间约5分钟。
4、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分值占综合成绩的35%;专业科目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分值占综合成绩的15%。
四、资格审查安排
(一)考生提供材料
1、考生报名登记表,并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已获得的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4、身份证;
5、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准考证号)。
6、其他材料:
(1)考生身份为社会在职人员的,需提供工作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户口本复印件。同意报考证明中需注明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原单位的离职证明。如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考察阶段提供。
(2)考生身份为待业人员的,需提供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开具的待业证(须注明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及户口本复印件。
以上证件和材料均应由考生提供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由用人单位存档备查。逾期及证件不齐者,不能参加面试。考生应对本人提供的复审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二)考试资格确认
1、考生在2月15日前发送电子邮件到shu_cb@ecerb.gov.cn进行面试确认,邮件主题为“×××确认参加华东电监局面试”,并注明有效联系方式。
2、进入面试的考生,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请务必在2月15日前通知我局.随意放弃面试的,将对该考生的有关情况记录在案。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在面试当日上午8:50前,下午1:20前进入候考室待考,未在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按照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规定,取消面试资格。
2、参加面试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进入考场后请关闭所携带的通讯工具。
3、考生在候考室、面试过程中发现有不遵守考场规则,违反规定的情况,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面试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5、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面试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
联系人:束长兵
联系电话:021-23016087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东监管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