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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2012年度公务员招考面试、体检公告

 
【发布日期:2012-02-10】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相关规定,现就我部2012年度公务员录用面试、体检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安排

    (一)人员确定。按照各职位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个别经调剂仍没有符合条件考生入围的职位,暂取消此次录用计划(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时间及地点。面试定于2012年2月23日进行,地点国土资源部老年活动中心(具体乘车路线请见附件2)。

    面试定于上午9:00开始,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于面试当日上午8:30前进入候考室,截止上午8:50仍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将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携带材料。面试前,考生应提交如下证明材料供资格复审,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能参加面试。

    1.应届毕业生:身份证、学生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原件(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填写,需加盖学校毕分办或就业指导中心公章)。

    2.社会在职人员:身份证、工作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

    “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大学生村干部”、“特岗计划教师”还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三支一扶”人员,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西部志愿者”提供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大学生村干部”提供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特岗教师”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复印件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

    3.待业人员: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

    4.留学归国人员:身份证、工作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教育部相关部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及驻外使领馆留学归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

    (四)面试考生确认。

    1.发送电子邮件。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月17日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面试确认。邮件标题为“报名序号+姓名+确认参加××司(局)××处室职位面试”。邮件内容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职位代码和联系电话。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的考生,经进一步核实后,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邮箱地址:gwyzk@mail.mlr.gov.cn  

    2.邮寄相关资料。

    参加面试所有考生,应于2月17日前邮寄下列材料,供招考单位资格复审使用。

    (1)应届毕业生。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考试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贴本人近期彩色一寸免冠照片,应与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照片同底);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考试报名推荐表。

    (2)社会在职人员。身份证、工作证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也可面试时携带);考试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贴本人近期彩色一寸免冠照片,应与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照片同底);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在职人员现工作单位与考试报名时不一致,应提交说明材料(如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所签协议);如本人档案保管机构与工作单位不一致,应一并出具档案保管机构的存档证明。

    “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大学生村干部”、“特岗计划教师”还需提供前述相关材料的复印件、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材料。

    (3)待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存档证明(由负责保管档案的社区或人才中心出具,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考试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贴本人近期彩色一寸免冠照片,应与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照片同底);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留学归国人员。教育部相关部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及驻外使领馆留学归国证明复印件;其余材料同社会在职人员或待业人员。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国土资源部人事司干部一处(报考部机关考生)或督察干部管理处(报考土地督察局考生),邮编:100812。

    二、体检

    1.面试结束后,我部将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原则,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拟录用人数与体检人员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于2月23日晚电话通知体检具体事宜。

    2.体检于2012年2月24日上午8:00进行,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个人身份证、工作证(学生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便于查验。

    3.体检前须空腹,不要喝水,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饮酒,不要过度劳累。

    三、费用

    1.体检费用由我部统一承担;

    2.考生食宿自理。

   四、其他

   1.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请于2012年2月17日前告知我司,同时传真本人签字的放弃面试声明。声明需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职位及代码、放弃理由、联系电话。

    2.请广大考生合理安排行程,自觉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面试、体检,并保持手机畅通。

    3.我部拟按照拟录用人选与考察人选1:1的比例确定具体考察人选,考察具体事宜电话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10-66558518(报考部机关考生)

    010-66558570(报考土地督察局考生)

    附件:1.国土资源部2012年度公务员招考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地点乘车路线图    

    3.考试报名登记表

                                                                                                 二〇一二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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