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长江航运公安局的考生: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2012年招录公务员面试工作有关规定,现将长江航运公安局2012年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及面试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能测评及面试人员名单与各职位最低总分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公布的我局首批及调剂产生的各职位面试人选名单,经考生确认环节后,形成最终参加体能测评和面试人员名单,以及各职位面试最低总分,见附件一:《长江航运公安局2012年度面试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
根据2012年公务员面试规定,考生在报到时进行资格复审,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一)资格复审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2年2月19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5:00时,进行资格复审。已发邮件确认参加面试但未按时报到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应提交的有关材料清单样式可见我局于1月18日发布的工作预告中的材料样式附件。
地点:第二炮兵指挥学院培训中心(兴源宾馆),详细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二七路157号(江岸西站斜对面),培训中心总台电话:027-68822021,82964525。(见面试地点方位图)
乘车路线:汉口火车站乘809、528路到“二七花园”站下,反向回走约100米即到。武昌火车站乘577路到“二七路”站下,过马路转乘211或809路到“二七花园”站下车后直走约100米即到。
(二)应届毕业生(含2010、2011毕业未就业具备派遣资格的往届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考生《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贴好一寸彩色免冠近照。
3、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须正反面打印),贴好一寸彩色免冠近照,如因学校放假,无法盖章的,可暂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替代,在面试结束后10天内及时提供《报名推荐表》,逾期不提供,视为自动放弃。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毕业的考生提供教务部门出具的所学专业证明并加盖公章;其中最高学历为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应同时提供本科、硕士研究生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会计从业资格、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财会与计算机类专业)。
6、准备一寸近期免冠彩照6张、2寸免冠彩照1张(照片后务必用圆珠笔写上所报考的职位代码、职位分局名、姓名),用照片袋装好,并在照片袋上写上职位代码与姓名。
7、“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人员,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的,须是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当年,可以按应届毕业生对待,除提供以上材料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和考核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考生报到时按上述材料顺序整理好交资格复审人员;考生应对报考信息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或在后期考察中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的,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并上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三、体能测评
为提高效率,减轻考生经济负担,体能测评安排在面试前进行。体能测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颁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文)执行,凡其中一项测评项目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则不再安排进入面试环节。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由公共科目笔试、面试成绩组成。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具体计算方法为:考生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五、具体安排
(一)体能测评
时间:2012年2月20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6:30。分组情况将在报到结束后即时进行现场公告。
地点:第二炮兵指挥学院培训中心体育场。
内容:10米×4往返跑(男女)、纵跳摸高(男女)、1000米跑(男子)、800米跑(女子)。
考生需事先准备运动服、运动鞋和防寒用品。各测评项目的先后顺序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安排。
(二)面试
时间:2月22日至2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9:00时。
地点:第二炮兵指挥学院培训中心(兴源宾馆)。
面试分上、下午进行,具体分组在报到及体能测评后,根据实际人数随机确定并及时公告;当天面试顺序在候考时抽签确定,以当日抽签序号大小依次进行。
面试考生人数少于职位录用计划3倍的,其职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5分(四舍五入)。
(三)面试注意事项
1、上午面试的考生务必于8:20时前到达面试候考室,8:30时进行面试顺序抽签,8:50时未进入候考室的,视为弃考并取消其面试资格。下午面试的考生务必于12:50时前到达候考室,13:00时进行面试顺序抽签,13:20时未进入候考室的,视为弃考并取消其面试资格。
2、根据国家公务员局规定,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设备进入面试候考室和考场,违者当场取消面试资格。已经携带的,请在进入候考室前交由工作人员保管。
3、考生面试结束后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一经查出,取消录用资格。
(四)提示:体能测评及面试只安排一次,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
六、体检和考察阶段人选的确定
1、根据国家公务员局面试工作政策规定,长江航运公安局2012年度计划录用职位面试考生人数达到职位录用计划3倍(含)的,根据该职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录用计划数等额确定或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考察;面试考生人数少于职位录用计划3倍的,其职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5分(四舍五入),考生面试成绩低于此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
2、体检时间:2月27日上午8:00时,统一集中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提交相应证明后,可免去体检费用。
3、注意事项:体检当天必须空腹,不要喝水;必须经工作人员检查完成全部检测项目后才能离开医院。
4、凡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考察。考察人选按职位计划实行等额考察。
七、其它提示事项
(一)体能测评、面试和体检环节,考生都必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相关通知将在培训中心(宾馆)大厅即时公布,注意浏览。
(二)考生必须绝对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
(三)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各环节均不得弄虚作假,更不得让他人代替,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考生录用资格,并按规定报国家公务员局处理,同时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
(四)考生食宿自行安排,各项费用自理。
(五)体能测评及体检的相关标准等内容,可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上查阅。
(六)考生应保持手机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化,请及时与我们电话联系,并向chgagwy027@163.com邮箱发送电话变更邮件。考务工作咨询电话:027-85659400(2月17日前),联系人:蔡警官;(2月18日至2月27日联系电话:13377877085)。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同时注意安全。
附件:1、长江航运公安局2012年度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地点方位图
预祝参加面试的考生考试顺利!
欢迎大家监督长航公安公务员考录工作!
二〇一二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