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部署,我部2012年招考公务员专业科目考试、面试安排如下:
一、专业科目考试
1、时间:2012年2月22日
笔试 8:30-11:00 (全体考生)
综合素质测试 11:00-12:00(全体考生)
口试 13:00-17:00(人事司驻外人事处职位和对外文化联络局政策法规处职位及英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俄语、阿拉伯语、泰语、缅甸语、波斯语职位考生)
2、地点:文化部机关(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
301会议室(政策法规司、财务司、文化科技司、文化市场司、社会文化司)
309会议室(人事司、对外文化联络局)
二、面试
1、时间:2012年2月24日(上午9时、下午1时30分开始)
2、地点:文化部机关301会议室(候考),具体安排笔试当日通知
3、形式:结构化面试
三、成绩计算方法
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占15%、面试成绩占35%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四、参加人员名单和最低分数(见附件)
五、体检和考察
1、每个职位按1:1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面试人数超过录用计划3倍(含)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面试人数低于录用计划3倍的,考生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应达到85分以上且面试成绩达到当天本面试考官组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我部将统一组织体检人选到国家公务员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我部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2、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我部将组成考察小组,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六、其他事项
1、请考生遵守考试时间,在考试规定时间开始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地点候考。笔试截至上午8时20分、面试截止上午8时50分或下午1时20分仍未进入候考场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资格。面试前进行面试顺序抽签并签订保密承诺书。
2、考生参加考试时请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报考财务司职位的考生还须携带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
报考人事司驻外人事处、对外文化联络局政策法规处、对外文化联络局英语职位的考生还须携带英语专业八级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为专业四级)。
3、请考生自备文具。综合素质测试答题卡限用2B铅笔填涂,其他试卷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或圆珠笔答题。
4、乘车路线:地铁2号线东四十条站东南出口(C口)向南300米,富华大厦南侧。
5、考生面试期间请自行安排食宿,费用自理。特别提醒考生注意安全。
6、参加2月22日下午口试的考生由我部提供午餐。
联系人:李忠国
联系电话:010-59881828
文化部人事司
二○一二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