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部分进入面试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在报考该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人选如下:
职位名称 |
职位代码 |
姓名 |
准考证号 |
最低面试分数 |
饭店管理处科员 |
0402004001 |
潘夏玮 |
144133230817 |
113.2 |
请递补考生按照国家旅游局2月1日发布的面试确认通知做好面试确认工作,并于2月16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特快专递将相关材料邮寄到我局(具体内容详见面试确认通知)。
联系电话:010-65201937
国家旅游局人事司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