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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储备物资管理局2012年招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发布日期:2012-02-14】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国家物资储备局关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将黑龙江储备物资管理局2012年度公务员招考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一)面试时间:2012年2月25日上午9:00时

    (二)面试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9号(黑龙江储备物资管理局)。路线图见附件。

    二、面试形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三、面试人员名单

   笔试最低分数线为92.4分,按姓氏笔画排序,面试人员名单如下:

    邱  琳: 准考证号476222131204

    史俊文: 准考证号476223046205

    周  娜: 准考证号476233192811

    代超奇: 准考证号292261076214

    资格复审时间:2012年2月24日下午3:00时,考生需提供照片、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登记表等材料。

    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010年2月23日前打电话确认参加考试(我局人事处邮箱:cbjbgs@sina.com,确认电话:0451-87621719),并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本发送至上述邮箱。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四、考察(体检)人选产生的原则和办法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综合成绩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的人选,实行等额考察。面试前,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达不到公布的面试比例,正常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试成绩要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体检由黑龙江储备物资管理局统一组织到省公务员局确定的医院进行,费用考生自理。

    五、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提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考试开始前10分钟仍未进入候考室的,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生不得携带通讯设备进入考场和侯考室,自行携带的须暂时交由监考人员统一管理。

    (三)考生参加考试时,应携带如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1、身份证

    2、学生证(应届毕业生)或工作证(社会在职人员)

    3、准考证

    4、报名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社会在职人员,确有困难的,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或所在社区或街道办关于考生待业身份的证明(待业人员)

    5、报名登记表

    6、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待业人员)

    7、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及复印件

    8、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缺少上述证件或材料者(除同意报考证明),不得参加面试。

    六、其它要求及事项

    (一)考生面试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二)考生必须遵守面试考场规则,若有作弊行为,即取消其考试资格。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材料负责。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对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违纪情节的考生,我们将把有关情况报告上级机关处理。

    附件:路线图

 

    在哈尔滨火车站龙门大厦前乘32路公共汽车到安宁街(或市人力资源大市场)站下车即到。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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