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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2012年度考试录用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发布日期:2012-02-14】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根据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和中国保监会考试录用工作要求,现将我局2012年度考试录用工作人员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确定及名单

    根据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及计划录用人员与面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人员(见下表)。

       

序号

职位代码

姓名

准考证号

所报职位笔试

最低分数线

1

0901765001

 

765135031221

108

2

严艺娇

765135511509

108

3

马佳宁

765135512230

108

4

 

765135513725

108

5

 

765142053610

108

6

0901765002

郑福强

765112031424

114.8

7

黄俊杰

765135022405

114.8

8

何雪雪

765135512518

114.8

9

张倩倩

765135522110

114.8

10

 

765142220822

114.8

11

赵文静

765144039714

114.8

 

    二、考生确认

    请入围考生于2012年2月17日(周五)下午17:00前,将是否参加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的意见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yibai_tang@circ.gov.cn进行确认,标题格式为:“准考证号+姓名+确认参加”;邮件内容中请填写以下个人信息: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职位、目前所在学校或单位(包括职务)、手机号码(请保持通讯畅通)等,以及本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考生主动放弃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资格的,须在2月17日(周五)17:00前通过电子邮件告知我局,并提交书面放弃声明。放弃声明由考生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空白处注明准考证号、报考职位和放弃原因,本人签字后传真至我局(传真:0592-8122204)。考生放弃考试资格又不告知的,或者首先确认参加考试又未在2月17日前提交放弃声明的,按照有关规定,我局将对考生有关情况报国家公务员局记录在案。遇有考生主动放弃的职位,不再递补。

    三、资格复审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2年2月20日(周一)下午3:00-5:00

   地点:厦门保监局712会议室(地址及乘车路线附后)

    (二)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12年应届毕业生: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原件(加盖公章、贴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考试报名登记表》原件(贴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英语等级证书原件。

    2.2010年、2011年普通高校毕业,离校时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以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考生: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原件(加盖公章、贴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考试报名登记表》原件(贴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英语等级证书原件。

    3.社会在职考生:身份证原件,工作证原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考试报名登记表》原件(贴一寸免冠彩色照片),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加盖公章),英语等级证书原件。

    (三)相关要求

    1.请考生提前准备好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其中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收原件,其余材料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同时提交1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上姓名)。提供材料不全者,取消录用资格。

    2.上述材料中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考试报名登记表》必须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不能用其他材料代替。填写个人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时,应详细、准确,经历的时间要连续;学习各阶段要填写院系专业和学历学位,在职学习要注明。

    3.社会在职人员所在单位未制发工作证的,请所在单位在《同意报考证明》中予以说明;所在单位与人事档案存放单位不一致的,除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外,还要提交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原件;在人才中心存档的社会在职人员,由人才中心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注明工作单位;所在单位与报名时单位不一致的,还要提交加盖报名时单位公章的离职证明原件。同意报考证明需注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在该单位工作起止年月、担任职务,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人事部门联系人及办公电话等。

    4.留学归国人员需携带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我驻外使馆出具的留学证明。

    5.资格复审须由本人到场,考生须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将取消其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国保监会备案。

    四、专业科目考试及面试

    (一)专业科目考试

    时间:2012年2月21日(周二)上午9:00-11:30

    地点:厦门保监局712会议室

   要求:所有面试人员均须参加专业科目考试,考试当天须提前30分钟(即8:30)到达考场。

    (二)面试

    时间:2012年2月22日(周三)上午9:00开始

    地点:厦门保监局814会议室

    形式:结构化面试。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面试开始前20分钟进入候考室(712会议室)集中,并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顺序。截至当天上午8:5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五、关于体检和考察

    (一)面试结束后,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占15%,面试成绩占35%。

    (二)面试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方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面试考生没有达到65分的,该职位取消录用。

    (三)体检时间:2012年2月23日(周四)上午8:00在厦门保监局集合。考生在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并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六、注意事项

    (一)凡未按上述要求送交材料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如期参加专业科目考试、面试者,即视为主动放弃专业科目考试、面试资格。

    (二)考生专业科目考试、面试时须带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以上均为原件)。

    (三)考生考试期间,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或候考室;自行携带的须将通讯工具关闭,暂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任何考生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

    (四)考生参加专业科目考试时请自带黑色水笔。考试开始后30分钟内,不得交卷离场;开始考试30分钟后,迟到人员不得入场。提前交卷人员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距离考试结束15分钟内不得交卷离场。

    (五)考生参加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保持通讯畅通。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化,请及时告知我局。

    (六)因故当天未参加面试或专业科目考试的考生,我局不另外安排复试。

    (七)厦门保监局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同益路9号地产大厦7-8层,同益码头北侧、福佑大饭店对面。

    1、公交车:厦门市区有11、12、22、31、43等多条公交线路可以到达“东渡”站(下车后向南走500米再右转即到同益码头)或“滨北东渡”站(下车后向西走300米即到同益码头)。

    2、快速公交(BRT):乘坐BRT快1线、快2线(经火车站、机场)或快3线(经火车站)至“二市”站,下车后转乘L5链接线至“同益码头”站。

    联 系 人:汤毅柏

    联系电话:0592-8122305

    电子邮箱:yibai_tang@circ.gov.cn

    特此公告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
                                                                                   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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