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和中国保监会考试录用工作要求,现将我局2012年度考试录用工作人员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按照拟录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人员。
(一)各职位面试最低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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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代码 |
最低分数线 |
入围人员 |
0903737001 |
111.8 |
0903737002 |
104.2 |
(二)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代码 |
姓名 |
准考证号 |
0903737001 |
单芳洁 |
737112041924 |
金晓阳 |
737121361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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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妍 |
737122102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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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衡源 |
737122103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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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明 |
737122104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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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玲玲 |
737122105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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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韫博 |
737122105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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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若宁 |
737122106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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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苡彤 |
737122106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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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新 |
737122106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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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蓓蕾 |
737122106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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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诗婕 |
737122107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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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顺然 |
737122111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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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荫茵 |
737123004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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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中亚 |
737132432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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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昱 |
737133233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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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海山 |
737134044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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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国兵 |
737139012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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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鸿霖 |
737139462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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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伟 |
737139605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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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晓 |
737143305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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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锐华 |
737165023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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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成成 |
737170611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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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星星 |
73717071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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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洁 |
737170841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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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737002 |
高斌 |
737112060925 |
齐鹏 |
737122108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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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朋洋 |
737122109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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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冠宇 |
73712300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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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英姬 |
737123008315 |
二、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确认
请入围考生于2012年2月17日下午17时前,将是否参加面试及专业考试的意见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xiangyu_li@circ.gov.cn进行面试确认,标题为:“面试确认+姓名”;内容请填写以下信息: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职位、手机号码(确保处于开机状态)等,以及本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三、资格复审
请参加面试的人员于2011年2月20日上午8:30携带以下材料到吉林保监局8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
(一)应届毕业生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英语等级证书、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双学位人员需要学校出具辅修证明;
2、公务员考试报名推荐表原件(需加盖学校毕业办或就业指导中心公章);
3、考生报名登记表(打印件一式三份、贴一寸彩色照片)。
(二)社会在职人员
1、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待业人员提供经所在社区或街道办加盖公章的待业证明)、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英语等级证书、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均包括研究生及本、专科各阶段)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4、考生报名登记表(打印件一式三份、贴一寸彩色照片)。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保监局将取消其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保监会备案。
四、专业科目考试
所有面试人员均需参加专业科目考试。
考试时间:2011年2月21日上午9:00-11:30;
考试地点:吉林保监局8楼会议室。
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提前20分钟到达考试地点;考试开始后30分钟内,不得交卷离场;开始考试30分钟后,迟到人员不得入场。提前交卷人员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距离考试结束15分钟内不得交卷离场。
五、面试
1、面试时间:2011年2月22日。
2、候考室:吉林保监局8楼会议室。
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昆山路1088号(仙台大街与昆山路交汇处东行50米,市内乘坐4路、304路公交车昆山路站下、238路公交车赛德广场北站下即可)。
六、注意事项
1、考生于面试当天8:30分前到达吉林保监局8楼候考室等候面试安排;截止当天8:50分,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将取消其面试资格。
2、严禁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场,已携带的须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
3、考生须遵守考场规则,若有作弊行为,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4、根据各职位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占15%,面试成绩占35%。
若参加面试人数少于该职位录用计划的3倍时,考生面试的成绩在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时,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考生没有达到规定的平均分时,该职位取消录用。
5、考生参加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请考生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
6、考生对本人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提供伪造证件和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已经录取的,解除相关协议,并由考生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咨询电话:0431-85862138;联系人:李香雨。
感谢广大考生对我局招考工作的支持,预祝各位考试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