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和中国保监会考试录用工作的要求,现将江苏保监局2012年考试录用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及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按照拟录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本次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人员名单。人员名单如下:
准考证号 |
报考职位代码 |
面试最低分数线 |
|
邢皓 |
740131090525 |
090 |
103.7 |
刘亚华 |
740132544808 |
090 |
103.7 |
高勇 |
740134044330 |
090 |
103.7 |
杨智华 |
740139341212 |
090 |
103.7 |
李圣辉 |
740147030726 |
090 |
103.7 |
许扬 |
740132283518 |
090 |
113.6 |
王彦敏 |
740131090528 |
090 |
107.6 |
黄丽霞 |
740144039521 |
090 |
107.6 |
上官玉馨 |
740231395916 |
1001001001 |
117.1 |
潘芝雯 |
740232023129 |
1001001001 |
117.1 |
毛矛 |
740232311019 |
1001001001 |
117.1 |
潘凯锋 |
740232321510 |
1001001001 |
117.1 |
韩小安 |
7402332 |
1001001001 |
117.1 |
二、专业科目考试及面试有关安排
时间:2月21日(周二)上午9:00-11:30。
地点:江苏保监局大会议室(南京市汉中路169号金丝利大厦12楼,可乘5、9、18路公共汽车到莫愁路站下车,或乘地铁2号线汉中门站下车。)
面试时间:2月22日,上午9:00、下午13:30开始。具体安排2月21日专业科目考试时通知。
地点:江苏保监局大会议室。
三、考生资格复审
请考生携带下列材料于2月20日下午14:00-17:00到江苏保监局人事教育处进行考生资格复审(外省考生也可于2月21日下午进行资格复审)。
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学生证原件;
3、《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须加盖公章),并附教务处盖章的成绩单;
4、《考试报名登记表》(可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请在表上贴一寸彩色近照;
5、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原件;
6、一寸彩色近照2张。
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工作证原件;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确有困难的,在向报考单位说明后,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5、《考试报名登记表》(可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请在表上贴一寸彩色近照;
6、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原件;
7、一寸彩色近照2张。
凡考生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其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国保监会备案。
四、注意事项
1、专业科目考试时请考生自带签字笔,携带本人身份证、公共科目准考证提前20分钟到达考试地点。考生8时50分入场完毕,开考30分钟后没有进入考场的考生不得入场,取消专业科目考试资格;考试开始后30分钟内,不得交卷离场,距离考试结束15分钟内不得交卷离场。
2、参加面试的考生应根据分组情况,分别在当天上午8:30、下午1:00前进入候考室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截止上午8:50、下午13:20仍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3、所有考生应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信息不真实,将取消考生专业科目考试、面试和录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国保监会备案。
4、有关考场规则和考试规定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违纪者按有关规定处理。面试过程中,考生必须在候考室中等候休息,严禁考生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场,已携带的须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面试完毕的考生不得再次进入候考室,应立即离开考场,严禁泄露试题相关内容。
5、根据各职位的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占15%,面试成绩占35%。
若参加面试人数少于该职位录用计划的3倍时,考生面试的成绩在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时,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考生没有达到规定的平均分时,该职位取消录用。
6、参加苏州监管分局2012年度专业科目考试及面试人员在江苏保监局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及面试。
7、考生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请考生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
联系人:张弦 孙震华
联系电话:025-86793945、86793924
感谢各位考生对招考工作的支持,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江苏保监局
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