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部分考生放弃参加面试,我委根据国家有关公务员面试工作规定,依据招录职位的考生总分排序,对面试考生进行递补。情况如下:
准考证号 |
考生姓名 |
职位名称 |
递补最低面试成绩 |
225243225817 |
李丹 |
珠江委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职位 |
97.4000 |
225241280617 |
樊静 |
珠江委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职位 |
97.4000 |
请以上考生按照我委有关面试公告要求,做好确认及面试准备。联系电话:020-87117770,020-87117420(传真)
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人事处
201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