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现将湖北储备物资管理局2012年公务员招录面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 |
笔试最低分数线 |
姓名 |
准考证号 |
基本建设处基建管理工作科员 |
105.0 |
张瑜 |
481243311306 |
雷亮 |
481243233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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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弥 |
481242042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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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凯 |
481242012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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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超 |
481237161025 |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于2012年2月25日(星期六)上午9时开始。考场设在湖北储备局机关5楼会议室。地址为: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158号(面试人员可乘坐30、68、402、502、527、579、601、606、708等路公汽到兰陵路站下车)。
考生必须于当天上午8:50前,凭身份证原件到机关4楼候考室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者,取消面试资格。
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请于2月23日8时前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局(传真电话027-82832748)。未按上述规定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我局而随意放弃面试的,我局将把该生有关情况记录在案,供今后各单位招录时参考。
三、面试资格复审
考生须于2012年2月23至24日,携带有关证件到局机关劳动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复审,地址及乘车路线同上,需提供的证件有: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登记表、学历证、学位证等。在职考生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四、考察(体检)人选产生办法
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与招录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占50%,面试成绩占50%。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否则该职位取消录用。如在体检和考察阶段,第一人选主动放弃或不合格,将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自行安排参加面试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
(二)面试前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系。
(三)联系人员及电话:徐李蕾 027-82832748
湖北储备物资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