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我关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确定了2012年公务员录用面试人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准考证号 |
1 |
郝亚洲 |
595237153323 |
2 |
李鹏祥 |
595264321604 |
3 |
陈永兵 |
595214072118 |
4 |
张洪群 |
595262140329 |
5 |
马成龙 |
595212220819 |
6 |
陈晓庆 |
595231397301 |
7 |
王怡欢 |
595231397229 |
8 |
武小敏 |
595231397230 |
9 |
冯莉洁 |
595262045814 |
二、各职位最低分数线
职位编号 |
入围最低分数 |
0703001001 |
103.4 |
0703002001 |
94 |
三、面试时间、地点
1、面试时间:2012年2月22日上午:8:30 -12:00
2、面试地点:兰州市安宁区银安路9号 兰州海关
(市内乘80、121路公交车到众邦金水湾下车即到;乘20路公交车到高新区下车向南300米十字路口即到)
四、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的原则
总署统一要求,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60分,四舍五入),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五、体检时间
体检工作由我关组织统一进行。体检时间为2月23日。体检费用自理。
六、寄送相关材料
请考生于2012年2月20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邮寄到我关:
1.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本(户口登记卡)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3.学生证复印件;
4.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5.报名推荐表复印件,如因学校放假原因无法盖章可用就业推荐表替代;
6.报名登记表(贴照片)要求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资料不全;
7.已取得的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应与本人报名时提供的有关信息相符);
8.近期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3张,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并在每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9.近期5寸或7寸全身生活彩照2张;
10.其它需要向兰州海关说明的情况。
材料邮寄地址:兰州市安宁区银安路9号兰州海关人教处,邮编730070。请在信封上注明“公务员面试材料”。未按时寄送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资料审核
为保证面试工作顺利进行,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012年2月21日下午14:00到兰州海关人教处报到。报到时核对考生寄送的资料并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请考生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2)学生证原件(对于已经毕业但尚处于择业期,具有派遣资格的考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3)笔试准考证原件;(4)公务员考试报名推荐表原件(需加盖学校毕分办或就业指导中心公章);(5)考生报名登记表;(6)英语四级考试证书或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原件;(7)学习阶段成绩单(加盖公章);(8)获得的有关奖励证书、资格证书原件。
八、其他事项
1、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我关有权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考生所提交材料,不再退还。
2、请考生务必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能够及时联系到本人,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动,请立即将变动情况告之我关,否则后果自负。
3、因考生原因未按时报到影响面试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4、参加面试考生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请合理安排行程,注意安全,保持通讯畅通。
5、兰州海关面试工作联系人:
丑永刚 0931-7705122 魏靓 0931-7705120
传真:0931-7705281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