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根据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规定,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具体名单如下:
参加面试考生序号 |
准考证号 |
面试职位/职位代码 |
姓 名 |
笔试最低分数线 |
472000002 |
472271272406 |
物资管理处工作科员 0603472001 |
刘金松 |
103.5 |
请递补考生按我局面试公告的有关要求做好面试准备,按时参加面试。
联系电话:0471—6905245
传 真:0471—6902143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