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个别考生因自身原因放弃面试,按照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有关规定,按照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名考生进入面试,其信息如下:
姓名 |
准考证号 |
职位代码 |
职位名称 |
面试最低分数线 |
杨明辉 |
482241124628 |
0601482001 |
办公室档案管理科员 |
106.9 |
请递补考生按照我局2月13日面试公告要求,于2月22日上午11:00前将相关材料传真至我局,并按时参加面试。递补考生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需在2月22日上午11:00前书面提交放弃声明(注明姓名、准考证号、报考职位并由本人签字声明放弃,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凡考生放弃面试又未按要求提交声明的,有关情况将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联系电话:0731-84167133 84127305(传真)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