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规定和要求,经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拟录用张晓芳为我署公务员,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13年1月5日至1月11日。监督举报电话:010-83138767、010-83138771、83138766。
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工作单位 |
张晓芳 |
女 |
139113022211 |
河北省藁城市兴安镇人民政府 |
特此公告。
新闻出版总署人事司
201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