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海关关于2013年度公务员考录面试入围人员寄送材料的通知
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已公布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选名单。海关面试时间初定于2月27日至3月2日,确切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为做好面试工作,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和海关总署有关规定,现将面试考生确认和邮寄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考生确认参加面试
请准备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3年1月20日前发送电子邮件到hfhgrjc@cusotms.gov.cn进行确认, 邮件标题一律为“×××(姓名)确认参加合肥海关××职位 (职位代码××××)面试”。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职位和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报名时填报的各项信息如有变化,请在邮件正文中注明。
进入面试的考生如明确要求放弃面试的,必须在2013年1月20日前将放弃面试声明(请在本人身份证的复印件上亲笔书写放弃面试声明,并由本人亲笔签名确认)通过传真方式传至合肥海关人教处(传真号码:0551-63549545)。随意放弃面试的考生,根据国家公务员局的规定,我关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并作为该生今后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的参考。
二、寄送材料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3年2月8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将以下材料邮寄到合肥海关人教处(地址:合肥市翡翠路5301号;邮政编码:230071),并在信封上注明“2013年公务员考录面试资料”。
1.报名登记表原件(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要求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为何种学习形式(全日制、在职),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资料不全。
2.报名推荐表原件(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双面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同时提供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如因学校放假等原因暂时无法盖章的,请将推荐表或成绩单复印件先行邮寄,原件待盖章后再寄送。
3.身份证、学生证(延缓派遣毕业生如毕业证已交还学校,可不提供)、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4.户口本(户口登记卡)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5.延缓派遣毕业生还应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仅限对外语有要求的职位)。
7.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2张(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近期全身生活照1张,并在每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8.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人员,必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其中:
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
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复印件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复印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材料负责。如发现虚假材料,即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海关总署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2.报名登记表、报名推荐表应在规定位置粘贴彩照,所用照片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
3.考生所提交材料,不予退还。上述材料复印件必须在面试报到时提供原件以供审核。
4.请考生务必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能够及时联系到本人,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动,请立即将变动情况告之我关,否则后果自负。
四、面试具体时间待定,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中国海关考录网、合肥海关网站发布的关于考录工作的后续通知。
联系电话:0551-63549558、63549545
特此通知。
合肥海关
二○一三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