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已公布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面试人选名单。海关面试时间初步安排于2月27日至3月2日,具体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为做好面试工作,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和海关总署有关规定,现将参加面试考生需寄送的有关材料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确认
国家公务员局已经对报考大连海关各职位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面试人员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已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公布。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3年1月20日前发送电子邮件到dlhg1604@163.com gzwkl@sasac.gov.cn>进行确认,信件标题格式:“××职位××(考生姓名)面试确认”;信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职位和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联系电话(本人及近亲属手机号码各1个)。报名时填报的各项信息如有变化,请在邮件正文中注明。
进入面试的考生如果拟放弃面试资格,必须在2013年1月20日前将放弃面试声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必须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确认)通过传真方式通知大连海关(传真号码:0411-87955039),并将上述材料通过特快专递寄送至大连海关。随意放弃面试的考生,根据国家公务员局的规定,我关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并作为该生今后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的参考。
二、寄送材料
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于2013年2月5日前将以下材料通过特快专递寄送至大连海关(以邮戳为准)。邮寄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金州新区金马路219号大连海关人事处;邮编:116600。
(一)报名登记表原件2份(可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贴好照片,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二)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三)报考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四)户口本(户口登记卡)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五)二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4张(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近期全身生活照1张,并在每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六)自述材料(考生本人手写)1份,材料中要体现考生的家庭情况、学习经历、课外实践经验、兴趣爱好、人生信仰等情况,字数必须控制在1000字以内,考生须在材料上签名确认所述情况真实、客观、有效。
(七)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有关单位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八)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报名推荐表原件(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表格上须注明培养方式,如因学校放假原因无法盖章可用就业推荐表替代)和学生证复印件。其中,非2013年度应届毕业生,但是以延缓派遣生身份报名的,应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及延缓派遣的证明(学校或者相关就业指导中心出具)。
2.在职人员:需提供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及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须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和就业报到证(派遣证)复印件。
3.待业人员: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及待业证明(由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开具,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报考限应届毕业生职位的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复印件。
5.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人员: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及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同时需提供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6.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及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同时需提供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7.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及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复印件。同时需提供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8.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及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同时需提供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材料负责。如发现虚假材料,即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海关总署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2.上述相关材料中,如有因学校放假等现实困难,在要求寄送的时限内确实无法加盖公章的,可先寄送未盖章材料并提供本人手写签名的书面保证书,说明相关情况并承诺该材料的真实性,并在面试前补齐加盖公章后的材料。
3.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从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应在规定位置粘贴彩照。所用照片须符合本通知第一项的要求。
4.考生所提交材料,不予退还,对于及时寄达且材料符合要求的考生,我们将不另行回复。上述材料复印件必须在面试报到时提供原件以供审核。
5.请考生务必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能够及时联系到本人,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动,请立即将变动情况告知我关,否则后果自负。
四、请考生关注中国海关考录网和大连海关网站发布的关于考录工作的后续通知。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0411-87953640、87953667
传真电话:0411-87955039
互联网联系邮箱:dlhg1604@163.com
邮寄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金州新区金马路219号大连海关人事处;邮编:116600
大连海关
2013年1月15日